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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大工作接地气贴民意 让人大代表有责任有干劲

发布时间: 2017-07-14

  “如何保障区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7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举行人大代表街道联组工作会议,推出《福田区人大代表街道联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方式工作规程(试行)》(下称《工作规程》)和《福田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履职评价办法》),以此来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正确履行代表义务、切实发挥代表义务。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人大工作也应扎根人民,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区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产生于各街道的选区,与街道、社区、选区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与选民有直接、严谨的法律关系。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湘宁认为,人大代表、选区选民、居民群众通过基层人大工作平台,不断扩大对政府社会事务和基层民主自治的有序参与,对改进基层治理模式和能力,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履职评价办法》和《工作规程》这两份文件,也是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对人大工作要求,在制度层面的积极探索。

  撰文:刘丽 张光岩

  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也得忙着“贴民意”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也要尽可能地走进社区、紧贴基层,走到人民身边去履行职责和义务。

  为了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福田区人大创新工作方式,以街道为区域,由各街道代表工作室负责牵头召集,按照代表大会期间各街道代表团的分组,组建街道代表联组。街道代表联组设召集人一名,原则上由人大代表中的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参加所属联组活动。而街道代表联组建立召集人负责制,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对本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视察;在社区联络站接访、走访选民和群众;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约见“一府二院”负责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各种工作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或者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福田区人大相关负责人认为:“以街道联组的形式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具有最坚实的群众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通过街道代表联组的平台和载体,保障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是区级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福田区人大还组建了代表专业小组。代表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履职意向报名,参加司法监督、执法监督、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城建环保市场监督、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侨务等8个专业小组。新出台的《工作规程》规定:在闭会期间,各代表专业小组在各工委指导下开展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研或视察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送各工委存档;每年至少对一件本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督办。《工作规程》还要求,小组活动内容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大局意识,注重实效,着力推动全区中心工作。

  据悉,街道联组和专业小组是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两个重要的活动方式和平台,街道联组重属地,是块的模式,而专业小组重专业、行业,是条的模式,两种活动方式既有侧重,又有互补。

  基层人大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一系列人大创新工作制度的出台,让我感到作为人大代表肩上担子更重了,归属感也更强了。”来自沙头街道的人大代表胡敬东表示,将更加积极主动地贴近群众,为推动基层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自梅林街道的代表苏伟介绍说,自从组建了街道联组后,街道的人大代表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工作质量也大大提升。他所在街道的26名人大代表出席了福田区第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区人大提交给区政府的130份建议中,有24份建议由其所在联组的代表领衔提出,涉及医疗养老、环境卫生、道路交通、校园管理、住房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等多方面辖区群众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在福田区,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不再是“开开会”“看看材料”,而是包括视察、调研、培训、履职交流等在内的丰富活动。

  当然,“接地气”“贴民意”的工作方式需要制度化,《工作规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这是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联组和专业小组开展代表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该《工作规程》在内容设置上分总则、基本要求、联组活动、专业小组活动、组织保障5章,共19条,确立了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学习培训、履职交流、文体活动、走访接访6项活动制度,对每个制度在组织方式和次数上都有具体规定。

  “街道联组是区人民代表大会联系人大代表的桥梁和纽带,发挥好街道联组的作用,既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也有利于人大代表职能作用的履行和发挥。”杨湘宁强调,街道方面要高质量完成好“规定动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好街道联组的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也要拓宽思路创新“自选动作”,在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中,始终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思维去解决问题、突破瓶颈、谋求发展,从而探索出一些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新路径。

  对代表履职评价实行“积分制”

  “福田区人大代表将轮流到社区工作站履职,与选民群众面对面,每一位人大代表每年要至少推动社区解决一件民生微实事……”福田区人大还出台了《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将采用积分制对人大代表履职进行评价。

  在内容设置上,该评价办法分总则、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履职评价内容、履职评价方法、履职评价的结果运用及附则6章,共12条。此外,还有一个关于积分标准的附件。其特色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以激励为主。该评价办法摒弃了以往考核中惯用的“百分制”“扣分制”,采用“积分制”方式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进行评价。多履职多积分,总分上不封顶,分数高低直接体现履职是否积极,最大程度上激发人大代表自觉履职的责任感。

  自我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以自我评价为主,发挥代表主观能动性。福田区人大为每一位区级人大代表发放一本附有本人照片和代表号的《履职手册》,要求人大代表应主动、及时将个人日常履职活动情况填写在履职手册上,并对照人大代表履职积分标准(附件)进行自评计分。同时,赋予街道代表工作室和区人大工委综合评价分,客观反映代表履职全貌。通过自评计分与街道统分、区人大核分相结合的方式,把积分结果作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履行代表法定职责为主,切实提高可操作性。把代表法中规定的代表义务转化为“出席人大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视察调研”等8个积分项目,按次按件给分,使代表履职情况通过量化的方式得到客观的评价和反馈。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这个文件的出台从制度层面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解决了人大代表“当选前多重程序考量,当选后履职全靠自觉”“入口关把得严,履职关把得宽,出口关把得松”等问题。“对代表进行履职评价是人大依法行权履职的现实需要。从人大代表构成情况来看,多数代表为兼职代表,任期是五年一届,而人大代表履职又具有法定性、专业性、程序性。如何增强代表执行职务意识、提高代表自身素质、激发代表履职自觉性,成为代表工作和人大工作中需要破解的课题”。

  三个“一”关注民生“老大难”问题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上文提到了两份文件被视作本届区人大的开局工作在推行。关于制度建设,福田区人大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两联系、两见面、三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福田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等,内容涵盖了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

  笔者获悉,今年下半年,福田区人大计划重点落实好基层人大三个“一”工作,包括开展一期专题调研;举办一场主题突出的民生议政会;组织一次“行走福田·随手拍”活动。

  近年来,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在基层治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2012年,福田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人大代表常态联系选民制度,每个季度开展一期选民见面会;在这个基础上,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又率先倡导民生微实事项目,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形成了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区治理新模式,该经验在深圳全市得以推广。另外,福田区人大现在进行的“1+2+N”代表联络平台建设和民情联络员制度,“1”即在街道层面,充分发挥街道代表工作室的主导引领作用;“2”是在社区层面,各街道确定两个社区联络站;“N”是每个中心站负责联系若干个社区工作站,同时在全区95个社区工作站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民情联络员,协助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通过点面结合,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全覆盖,进一步扩大了民意有序表达的渠道。人大代表、选区选民、居民群众通过基层人大工作平台,不断扩大对政府社会事务和基层民主自治的有序参与,对改进基层治理模式和能力,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原标题:让人大工作接地气贴民意 让人大代表有责任有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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