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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精神成为深圳特质

发布时间: 2014-11-27

 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网络访谈在深圳新闻网举行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黄付平)一流法治城市该如何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各抒己见,最终均认为法治精神深入市民生活,成为城市特质是关键。这是昨日下午在深圳新闻网举行的“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网络访谈”上的核心内容。

作为一个新兴移民城市,深圳在法治建设中具备什么独特优势?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认为,深圳具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方面的优势。全国人大给深圳特区立法权,这是从国家层面对深圳法治建设最有力的支持,这一立法权的获得使深圳法治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如虎添翼。与此同时,市民的法治意识倒逼了深圳法治建设加快发展。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华认为,作为移民城市,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同样是深圳法治建设的优势。

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将更多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利用优势创新法治建设,推进法治进程上。市人大代表杨勤认为,有了科学立法,执行落实是关键,而人大的监督也同样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吴立民表示,提出建设一流的法治城市,先从建设一流的法治政府开始。只有法治政府,才能培养出法治的公民。依法治理城市不单是政府的事,更需要市民积极响应和参与。加大法治宣传是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公务员应该带头,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学法、懂法、守法。

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无疑是让法律改变生活,走进心灵的捷径。来自福利法务中心的普法专员黄振华直言不讳地指出,尽管今年已经是普法的第29个年头,但普法并不尽如人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形式单调。因此,新时期需要更创新、更注重实效的方式普及法律。

据黄振华介绍,目前正在推广一种福利法治计划,倡导的是一个有计划的、安排私人法律事务的新观念。通过这个计划,市民在平常和律师多接触,有效避免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福利法治计划为市民提供一种新的选择性社会福利,为中国探索建立面向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全新的方案。

作为媒体人的深圳报业集团晶报评论部主任彭健认为,法治理念的植入,需要解释和重复,需要不断传播和宣扬,才能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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