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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杨勤:重罚与教育结合培育城市交通文明

发布时间: 2014-12-03

  ■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中国式过马路’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问题存在已久,全国各个城市不是没有人管,而是管了这么多年都没有管住。”市人大代表杨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勤认为,目前从全国来看,治理行人闯红灯等问题管得最好、执法最严、最具人性化的城市就属深圳。

  “深圳为什么能做好?因为在立法和执法上既严苛又充分体现了人性化。闯红灯分档处罚最高罚100元,是除香港外全国最重的,而不想缴罚款的可以通过做社会服务来替代。”杨勤说,“我认为在修法的过程中,处罚力度要逐年加大,执法也要保持严格的态势,立法修法和执法还要更加人性化,这是深圳的宝贵经验。”

  杨勤表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是我市立法的典范。“法立了,执法部门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执行,市民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他说,“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都不可能尽善尽美,都难以一步到位,都需要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完善。交通文明的形成,也需要在这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施以重罚与教育的结合。”

  记者点评

  以良法谋善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一个重要思想。

  汽车社会已经到来,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汽车文明、交通文明却没有如期而至。如何以法治促进交通文明,考验着立法、执法。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我市的交通法律体系势在必行。与此同时,良法必须配之以持以恒的严格执法,否则,良法就沦为一纸空文,善治更无从谈起。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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