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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运龙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月底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3

  2月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月29日召开。

  常委会会议将表决《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深圳市燃气条例》的决定草案等法规草案。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关于2023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监督工作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将审议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戴运龙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突出立法质量,抓好立法研究论证,注重整体谋划,科学统筹推进,以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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