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3-08-02
为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7月至9月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根据《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的规定,现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告。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反馈执法检查组。本次公告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日。
执法检查组联系方式:
郭兵杰 0755-82108597 0755-82108743(传真)
guobingjie@szrd.gov.cn(电子信箱)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