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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任前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12

  经研究,现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提请任命李原、刘月、江慧、吴志、胡小烨职务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李原,女,1979年1月出生,辽宁营口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助理审判员,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月,女,1986年9月出生,江西吉安人,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法官助理,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江慧,女,1983年5月出生,山东济宁人,本科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志,男,1984年8月出生,湖南衡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主任科员、法官助理,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小烨,女,1985年9月出生,湖南双峰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副主任科员、法官助理,拟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书面等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A区A233室,电话: 88127537,88128692,邮编:518035)反映公示对象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对反映人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影响任职的,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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