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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大对拟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先过法律关不及格者不任命

发布时间: 2006-12-18

   2006年12月18日

  (记者吴孟菲通讯员侯帼豪)17日,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16名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是福田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该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质,从而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此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参照市人大的做法,从市人大的干部任前考试题库中选择了一些和福田区实际相结合的试题和参考材料,对拟任命的区16个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统一法律知识考试,这在历届做法的基础上有创新、有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把好任命关,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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