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6-03-30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
(2026年3月2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〇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APEC会议在深举办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以建设好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好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之一为引领,按照“1234”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为深圳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力以赴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1.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中,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2.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尽责,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
3.聚焦中心大局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将人大工作放在全局中谋划和推进,落实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的若干措施》,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系统谋划人大2026年度重点亮点工作,扎实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推动人大46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不断提高人大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有序、严谨细致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以监督促履职。依法按程序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
5.积极稳妥完成换届选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扎实做好市人大代表选举和资格审查。指导各区做好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选举等各项工作。
三、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选题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统筹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计划,提高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7.强化高质量发展立法保障。全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1件,其中,继续审议3件,拟新提交审议18件。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修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制定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若干规定,修改养老服务条例等;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等;围绕提升城市国际化形象,出台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
8.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创新变通作用,统筹立改废工作,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问法于民、问计于民,让民意诉求精准融入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实现立法决策与人民诉求同频共振。
9.做好备案审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坚持合法性审查与适当性审查相结合,综合运用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联合审查等方式,健全规范性文件与制定依据变化情况相适应的立改废督导机制,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强化对根据本市法规授权制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跟踪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开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0.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更加紧盯群众关切,更加注重长远发展,更加务求监督实效。全年拟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财政经济工作监督14项、执法检查1项、专题询问1项、专题调研11项、专项视察16项。
11.推动以科技创新催生新质生产力。出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决定。开展高等教育服务产业经济发展情况、国有创投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眼镜产业创新发展等专题调研。视察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人工智能+”行动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等情况。
12.着力打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专项监督调研,并出台决定。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定。听取审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涉外法治工作专题调研。视察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情况。
13.助力高质量办好APEC会议。根据市委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强化市区联动,围绕APEC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开展视察,重点视察场馆建设、环境整治、志愿者服务、涉外法治、餐饮住宿服务等保障情况,以及科技、文旅等配套活动组织安排情况,助力高标准、高质量办好2026年APEC会议,向世界更好展现深圳良好城市形象以及独特魅力。
14.促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听取审议国际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文旅项目建设与创新发展专题调研。视察我市户外运动发展、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发展等情况。
15.推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突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治疗水平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专题调研。开展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监督。视察我市校外教育发展、解决社区养老堵点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站使用、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等情况。监督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市落地实施。持续完善并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工作。
16.助推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听取审议噪声污染防治成效、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开展我市城市更新、超高层建筑安全等专题调研。开展淡水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协同治理深惠联动监督。视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等情况。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实施情况。
17.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审查批准决算草案、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绩效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助推深化与港澳台交流合作。听取审议服务深台经贸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港澳青年在深创新创业基地发展,促进深港澳融合专题调研。视察用好国际友城资源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等情况。
19.强化跟踪监督问效。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的跟踪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对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盯住不放,监督到底,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20.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积极回应和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交办理报告制度,提高人大信访工作质效。
五、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21.聚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代表活动。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集中组织代表开展专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监督民生实事等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整体效益,积极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深化和拓展“两个联系”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建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用好“代表直通车”“网上联络站”,抓好代表议事会、代表大讲堂等工作,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23.更好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不断深化和拓展联络站的功能作用,强化中心联络站作用。加强前海、河套、深汕三个合作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管理。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专题工作会议,推进行业和产业联系点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在推动产业发展、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等方面的作用。
24.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修订完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代表议案办理规定,推进大会建议“预提交”工作,完善重点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开展市七届人大代表建议“回头看”工作,各专工委对政府工作部门承诺办理的代表建议开展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
25.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修订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升级改造代表履职管理系统,推动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提质增效,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26.深化基层人大民主实践创新。修订区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组织召开第八届基层人大创新工作交流推进会,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能力,鼓励基层创新探索代表助力基层治理工作新路径。
六、积极有效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27.深化对外交流交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和全市外事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全国友协、外交协会、省人大邀请来华访问的外国议会和深圳国际友城议会代表团的接待工作。积极开展议会交流,推进对外立法及经贸交流合作,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针对性有效性。
七、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28.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持续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持续深化常委会会议审议、重点发言人制度,不断提升议事质量和水平。
29.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深化四个机关建设 锻造模范人大机关”十项行动,着力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30.提升机关运行效能。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深圳数字人大”一体化平台建设与深度应用,以数字化赋能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3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建“政治素养+法治能力+创新思维”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深入推进机关文化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序事辨材,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3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编撰《深圳经济特区45年立法实践与探索》,常态化开展深圳人大年鉴编纂。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建好用好市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支撑。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讲好深圳人大故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33.加强市区人大联系协同。健全完善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工作联系,深化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全市各级人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工作质效。
附 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主要工作项目
一、重要会议和活动(7项)
1.召开全市人大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研讨会暨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办公厅,1月)
2.召开2026年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法工委,上半年)
3.召开2026年全市代表工作会议(代表工委,3月)
4.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专题工作会议(代表工委,5月)
5.召开第八届基层人大创新工作交流推进会(代表工委,7月)
6.举办2026年“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代表工委,7月)
7.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代表工委,全年)
二、立法工作项目(21件)
(一)继续审议项目(3项)
1.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保护与利用若干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修改)
(二)拟新提交审议项目(18项)
1.深圳经济特区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
2.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
4.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若干规定
7.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
8.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
9.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10.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
11.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
12.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改)
13.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修改)
14.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改)
15.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
16.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修改)
17.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修改)
18.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规定(修改)
以上具体立法项目安排以市委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为准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项)
1.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定》(计划预算委,10月)
2.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定》(经济工委,6月)
3.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工业用地保障的决定》(经济工委,6月)
4.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决定》(教科文卫工委,6月)
四、监督工作项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6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委,2027年1月)
2.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7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计划预算委,2027年1月)
3.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察司法工委,8月)
4.市中级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察司法工委,10月)
5.市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察司法工委,10月)
6.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经济工委,6月)
7.市政府关于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城建环资工委,6月)
8.市政府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成效的专项工作报告(城建环资工委,8月)
9.市政府关于突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治疗水平的专项工作报告(教科文卫工委,10月)
10.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情况的工作报告(教科文卫工委,4月)
11.市政府关于服务深台经贸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外事侨务工委,6月)
12.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2025年度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各工委,4月)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计划预算委,14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6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6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8月)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8月)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8月)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10月)
8.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0月)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6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12月)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
11.审查批准深圳市202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适时)
12.审查批准深圳市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适时)
13.开展计划预算初步审查工作(2026年11月-2027年1月)
14.开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12月)
(三)执法检查(1项)
1.检查《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监察司法工委,10月)
(四)专题询问(1项)
1.开展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情况的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情况的工作报告)(教科文卫工委,4月)
(五)专题调研(11项)
1.开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专项监督调研(计划预算委,6月)
2.开展促进国有创投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专题调研(计划预算委,7月)
3.开展我市涉外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监察司法工委,10月)
4.开展我市眼镜产业创新发展专题调研(经济工委,10月)
5.开展我市城市更新专题调研(城建环资工委,6月)
6.开展我市超高层建筑安全专题调研。(城建环资工委、社会建设工委,8月)
7.开展淡水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协同治理深惠联动监督(城建环资工委,10月)
8.开展文旅项目建设与创新发展专题调研(教科文卫工委,8月)
9.开展我市高等教育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专题监督调研(教科文卫工委,12月)
10.开展港澳青年在深创新创业基地发展,促进深港澳融合专题调研(外事侨务工委,10月)
11.开展“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专题调研(社会建设工委,6月)
(六)立法后评估(2项)
1.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立法后评估(计划预算委,10月)
2.开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立法后评估(城建环资工委,12月)
(七)专项视察(16项)
1.视察公安机关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情况(监察司法工委,6月)
2.视察我市“人工智能+”行动推进情况(经济工委,6月)
3.视察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发展情况(经济工委,8月)
4.视察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情况(经济工委,8月)
5.视察我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情况(经济工委,10月)
6.视察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情况(教科文卫工委,5月)
7.视察我市户外运动发展情况(教科文卫工委,9月)
8.视察我市校外教育发展情况(教科文卫工委,11月)
9.视察我市用好国际友城资源,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情况(外事侨务工委,5月)
10.视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外事侨务工委,7月)
11.视察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站建设使用情况(社会建设工委,6月)
12.视察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实施(社会建设工委,12月)
13.视察孤独症群体关爱服务情况(社会建设工委,全年)
14.视察推动解决社区养老堵点问题(社会建设工委,全年)
15.视察APEC会议各项筹备工作情况(外事侨务工委会同各工委,全年)
16.视察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各专工委,全年)
五、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代表工委,全年)
2.依法有序高质量完成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六、代表工作(7项)
1.推进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提质增效(代表工委,全年)
2.开展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代表工委,全年)
3.开展政情通报会等活动(代表工委,12月)
4.开展代表专题培训(代表工委,全年)
5.开展人大代表履职优秀案例、代表建议办理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代表工委,9月)
6.修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代表工委,8月)
7.修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办理规定》(代表工委,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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