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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7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年度主要工作项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急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提纲是:

  一、贯彻实施《医疗急救条例》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贯彻实施《医疗急救条例》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三、贯彻落实《医疗急救条例》的工作建议

  四、完善《医疗急救条例》的建议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情况

  1.我市医疗急救网络布局规划情况;

  2.各级公立综合医院和符合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公立专科医院加入医疗急救网络情况。

  二、医疗急救人员配备情况

  1.每辆院前急救车辆的医疗急救人员配备情况;

  2.医疗急救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院前医疗急救调度体系建设情况

  1.120急救电话线路设置情况和接听情况;

  2.院前医疗急救调度、出车、运送情况;

  3.医师或者调度员给予的远程急救指导情况。

  四、医疗急救规范标准和评估考核情况

  1.医疗急救规范、标准等制定情况  2.医疗急救工作评估和考核情况。

  五、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宣传培训情况

  1. 市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参加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2.面向社会公众的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培训情况。

  六、医疗急救服务的财政和政策保障落实情况

  1.对医疗急救服务所需经费的财政保障情况;

  2.对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危重症患者申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

  3.对执行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的道路交通通行保障情况。

  执法检查期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21645

  传真:88101134

  邮箱:jkww@szrd.gov.cn     

  附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doc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具体条文落实情况对照表(市级).doc

  附件2.《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具体条文落实情况对照表(区级).doc


市人大常委会        

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组

2024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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