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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12-30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深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20年本级预算;

   四、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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