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七号)
发布时间: 2016-03-02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日表决通过:
任命:
吕志峰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龙光伟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志光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卫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邝肖华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佟丹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毅敏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志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赖武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剑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鹏程、刘福荣、池伟宏、李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