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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七号)

发布时间: 2016-03-02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日表决通过:

  任命:

  吕志峰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龙光伟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志光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卫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邝肖华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佟丹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毅敏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志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赖武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剑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鹏程、刘福荣、池伟宏、李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1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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