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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八号)

发布时间: 2005-09-02

  《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4月29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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