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民的印象里,曾几何时,餐厅饭馆、公交大巴、商场写字楼都是一个个常常“烟雾缭绕”的场所,各类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二手烟”对市民健康带来无声的威胁,对深圳这座国际化城市的形象也是无形的伤害。
>然而,随着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启动,以往种种景象已一去不复返。随着新条例的落实,政府主导,全民监督,多部门共管一支烟,执法措施严格到位,深圳已真正行进在迈向“无烟城市”的道路上。
事实上,深圳的城市“控烟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末。早在1998年,作为全国首个进行地方立法控烟的城市,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当时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真正的变化始于4年前,2009年11月,深圳市政府签署“无烟环境促进项目”承诺书,郑重承诺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并建立有效的执法体系,控烟新条例制定被提上议事日程,2013年10月29日,《条例》正式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深圳全面控烟进入新阶段。
“新控烟条例较之以往有不少亮点,比如建立了多部门执法模式,将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执法调整为以卫生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模式,包括交通运输、民航及铁路的管理部门、文体旅游、市场监督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城管等众多部门共同参与,充分调动场所主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加强了执法力度,提高了执法效率。”深圳市控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新《条例》在体现以劝阻、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的同时,还加大了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改正的机会,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个人的罚款亦按照情节设定为50元、200元、500元三个阶梯,对于场所的处罚则最高达3万元,此举有效提高执法可操作性,加大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据深圳市控烟办对社会公布的数据,2014年3月1日新《控烟条例》实施以来至9月30日,全市控烟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76万人次,检查场所 7.74万处,处罚个人5512人次,罚款27.6万元;发出监督意见书4399份,警告场所1182处,处罚场所2处,场所处罚金额4万元,全市控烟取得显著成效。
细微之处见文明。管住小小一支烟,折射出整个深圳文明建设的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