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并结合实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修正案(草案)》作进一步修改。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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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