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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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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政府组织起草了《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草案》和有关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

  传真:88128743

  电子邮箱:cjhzgw@szrd.gov.cn

  深圳人大网: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

  附件:

               附件1: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doc

               附件2:《关于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起草说明.doc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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