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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5年已跟踪监督20个政府投资项目

发布时间: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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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市人大跟踪监督的政府投资项目名单日前出炉。从单次监督到全过程监督的转变,不仅拓展了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空间,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威望。自2009年以来,市人大已完成了20个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涵盖了交通、医疗、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领域的建设工程。

  深圳商报记者 屈宏伟

  2014年度市人大跟踪监督的政府投资项目名单日前出炉。260个A类政府投资项目中,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治理工程等5个投资总额超过37亿元的项目,被选定为本年度的跟踪监督项目。这也意味着,这5个项目今后从设计、施工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都将放在跟踪监督小组的“眼皮子底下”进行。

  对重大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跟踪”而不是“一次过”监督,这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全国首创的监督方式。在这之前,政府投资项目钱怎么花、工程质量怎么样,市人大只能通过视察或者汇报进行单次监督。

  从单次监督到全过程监督的转变,不仅拓展了人大发挥监督职能的空间,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威望。

  制度演进:

  监督主体呈多元化趋势

  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每年都在百亿元以上,大多涉及重点民生领域。2009年,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吴立民领衔10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若干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的建议,希望对现行监督体制进行改进。代表的呼吁得到办理该建议的市人大计划预算委的认同,该委在年内就拿出了跟踪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方案。方案的核心内容在于强调“全过程”,即监督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的各个阶段,只有这样,一些不合规的现象才能无处遁形。

  随着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这项跟踪监督制度也在不断演变。以监督主体为例,在2009年时,市人大委托中介机构对选取的政府工程进行监督。随后“中介机构”的资质遭到质疑,当时有声音指出:只有人大能监督政府部门,一个社会机构怎么可以作为监督主体?于是,2011年,市人大换届后,计划预算委组织市审计部门再加上部分市人大代表共同成立跟踪监督小组,成为监督主体。去年,又吸纳了市发改委,作为市人大、市审计局以外的第三个监督主体,以便于及时协助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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