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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公布 “三公经费” 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所占比例超过七成

发布时间: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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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去年我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6.25亿元,其中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占“大头”,达4.68亿元。市财政委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的《关于深圳市2011年度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中,我市“三公消费”的数据首次掀开神秘盖头来。

  什么是“三公经费”?报告有专项解释――指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报告辟出专门章节列出“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汇总2011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25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29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68亿元,公务接待费1.28亿元。计算可知,公车消费占“三公经费”的比例超过七成。

  自去年中央各部委公布“三公经费”起,今年开始,不少地方政府也主动“晒出”“三公经费”账单。记者对比各地数据了解到,深圳去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数低于上海的9.43亿元和北京的8.64亿元。但是,比成都市政府网公布的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4.26亿要高出不少。

  不过,各地公布的“三公经费”支出数据结构与我市大抵相似。公车消费均占“大头”。比如,上海的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占“三公”经费的53%,而北京占到72%。

  根据报告,从2009年开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我市采取了各项严控措施,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大幅压减,并实施动态监管和规模总控,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市2009年党政机关公款出国(境)支出在2006-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在2006-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由此使得我市“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大幅下降。

  今后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有关要求,我市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建章立制、严格预算,强化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以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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