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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文智率队到南山区开展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 为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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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到南山区,对《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他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条例更好实施,为深圳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于2008年通过实施,在诸多方面开创了全国先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条例实施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和问题?此次检查将提出落实和修订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以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更快更好发展。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华研究院等地检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南山区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负责人从高端人才引进、科技金融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等方面,对推动条例更好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骆文智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工作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要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创新型国际化城市。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着力解决影响科技创新的关键问题,持续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二是要落实好各项政府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大基础研究力度,积极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不断提升深圳原始创新能力。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要始终把人才优化发展作为城市发展核心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五是完善自主创新体系,着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力度,支持创新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六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发挥自身优势,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使科技创新成为深圳高质量发展强大动能,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副市长王立新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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