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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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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2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文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将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为人大履职提供有力政治保证。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2次,审议法规、决定33件,通过17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2项,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次,专项视察13项,专题调研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代表提出议案建议825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议题,用以武装头脑、统揽和指导人大一切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组合拳”,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不断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46次,传达学习贯彻“第一议题”102个,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1次,全市人大系统专题座谈会和交流会5次。

  (二)扎实有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贯穿始终,及时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干部动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学习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市人大系统座谈会,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人大代表培训班、党史学习知识线上竞赛、音乐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讲党课82人次,在深圳人大官网官微开设“习近平论党史”“党史天天学”“人大制度发展史”学习专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在深学细悟中赓续精神血脉,在知行合一上践行初心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三)认真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开展一季度一督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共向市委提交请示、报告52件次。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及市委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

  二、立足改革创新实践,促进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双改”示范以及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定了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和先行示范的地方性法规,被中央、省主流媒体深度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全国人大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21年度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突出贡献奖”。

  (一)助推深圳“双改”示范落地见效。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立法,出台我国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率先提出“数据权益”概念,强化个人数据保护,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在地方立法中首次确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对促进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先行示范和里程碑意义。认真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制定工作,为推动“双改”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我市深港合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深港合作不断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

  (二)助推深圳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听取和审议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大力构建政产学研用资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培育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技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持续推进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高标准、更有力举措推进科技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视察光明科学城建设情况、5G应用情况、数字政府建设情况等,推动我市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现更多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业态创新、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引领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组织模式、社会治理模式深刻变革,真正用科技手段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助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提质。依法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做好代表大会审查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等工作,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审计及整改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建立市政府向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制度,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跟踪监督工作,推动政府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听取和审议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情况专题询问,视察我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助力深圳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深圳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为深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发挥人大作用。

  (一)推动宪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深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政府规章、监察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两院”涉及审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全部纳入备案审查。一年来,共接收并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27件,认真研究和积极回应公民、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28件。组织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存在与上位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以及与深圳发展现状不符合的情形,及时作出修改完善,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修订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引导全社会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圆满完成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议程和换届选举任务,选举过程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顺利实现组织人事意图,得到省委指导监督组的高度肯定。圆满完成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市选民联网和手机扫码登记,246万选民踊跃参与投票,投票人数创历史新高,投票率达90.03%,选举产生2240名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被全国人大推广。在全市全面开展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在部分街道开展民生实事票决制试点,探索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和代表履职监督员制度,切实提升代表议事会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25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最大限度汇聚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

  (三)强化对执法司法为民的监督。拓展人大监督领域,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更好推进廉洁城市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执法行为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深圳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扣“民生七有”目标,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一)推动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出台我国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在全国首次提出无障碍城市理念,将无障碍理念融入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无障碍城市标杆。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形成机制健全、多层互补、运转协调的养老保险体系。认真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医药条例、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高水平医院建设情况、公共住房情况、稳就业保就业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民生支出和部门决算专题审议,推动政府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和重要民生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更公平、更优质、更均衡、更普惠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推动深圳打造超大型城市现代化治理典范。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认真做好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城市更新情况、海绵城市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和综合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物业管理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视察我市十大特色文化街区建设、宗教场所管理以及商业化整治工作、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推动政府创新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提高超大型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城市。

  (三)推动深圳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出台我国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健全生态修复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助力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做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绿道和“无废城市”建设情况,推动深圳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内容,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顺民意,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持续强化以“家、站、点”为中心的代表履职阵地建设,全市代表之家增至75个、代表社区联络站增至245个、代表联系点增至663个、人大制度宣讲基地增至16个。全年在深人大代表进站履职6200多人次,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3000余个,每天有900多名代表网上在线接访群众,约占全市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实现代表联系群众“所有社区全覆盖、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务群众全天候”。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各级代表参与活动3500多人次,接待群众100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近900条,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被评为深圳市直机关“十佳为民服务实事”。

  (二)扎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满意度评价和考评机制,对代表关心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康中心、公共住房和噪声污染等3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通过举办“高质量推进社康中心建设,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代表电视问政会,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市政府落实重点建议情况汇报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推动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截至12月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提出的82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代表履职的首要任务,以“学习党史知使命,为民履职做示范”为主题,组织在深人大代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代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设启用人大代表线上培训平台,举办市七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履职专题培训班,实现新当选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制定《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和积分管理系统,以及代表履职考核指标体系,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涵盖机关运行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力服务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人大机关获评首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和研判分析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高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人大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人大机关工作力量更加充实,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得到提高。选派机关干部到街道参与社会治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意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基层人大建设。举办深圳市第三届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鼓励和支持各区人大积极探索基层人大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形成了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员制度、“评议团+开放日”监督模式、“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机制等一批基层人大创新实践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擦亮了人大工作的“深圳品牌”,创新案例交流推进会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本职、找准定位,认真做好外事侨务、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疫情防控、人大信访及宣传工作,紧扣发展所需、回应民生所盼、发挥人大所能,在依法履职尽责中更好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尤其是今年“2.15”疫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第一时间发出倡议、集结到位、投入战斗,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企业、社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慰问一线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生力军作用,先后选派4批共18人次机关青年骨干力量全脱产进驻沙头街道等地协助基层开展抗疫工作,组建3个青年志愿服务队,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就地参与社区志愿服务125人次,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广大代表积极响应、捐款捐物,坚守一线、抗击疫情,用忠诚和奉献、担当和作为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抗疫战歌,为我市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贡献人大力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团结奋斗、积极进取,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及各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同努力、密切配合,离不开全市人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热情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紧扣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1+1+9”工作部署、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和“1+10+10”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勇于实践创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深圳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年拟安排法规项目33件,其中继续审议16件、新提交审议1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2项、专项视察18项、执法检查2项、立法后评估2项、专题询问2次和专题调研9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3项(详见附件)。具体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市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工作台账和落实督办机制,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坚持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把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程序、议事规则,在广泛听取和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审议制定法规,审查和批准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各项工作。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以及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提质”。健全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创新街道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模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各项法规符合宪法规定。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进一步加强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以更加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法规体系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发挥专家智库的智力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宪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推动宪法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体人民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提高立法质量效率,持续强化“双区”建设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双区”建设、“双改”示范和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等重大战略部署,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遵循立法工作程序,严守立法权限,科学把握立法节奏,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增强监督刚性实效,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0+10”工作安排,围绕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五个率先”重点任务、“双改”示范改革举措,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助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依法作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深入推进计划、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根据需要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对整改情况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完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机制,必要时听取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突出法律责任,逐条对照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有序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组织工作,使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推进“家、站、点”等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及代表联络站网络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办好“代表议事会”“代表大讲堂”“代表电视问政会”等履职平台。健全常委会听取审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机制和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制度,开展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落实代表定期向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设立代表履职监督员,完善代表履职积分系统、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加强人大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强化政治担当、练就政治慧眼、恪守政治规矩。驰而不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深化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支持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促进区街人大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力量,全面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

  同志们,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我们对制度充满自信,对道路无比坚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奋力开创新时代深圳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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