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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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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5月16日在深圳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小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六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以来,面对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市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使命在肩、勇往直前,坚持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坚持与特区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1,全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强化检察担当,积极服务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拿出检察方案。

  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出台13条意见,依法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诈骗等涉疫犯罪,批捕163人,起诉201人,办理的吴某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对某涉嫌走私犯罪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企业积极投身抗疫,被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评为“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单位”。市检察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代表,在全国政法战线抗疫精神宣传展示活动中介绍经验。

  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与市工商联会签《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设立专门的非公经济保护联络办公室。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涉嫌犯罪案件,在办案中依法采取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采取非羁押措施812人,不诉1023人,对某药业公司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企业从案发时的停产状态,逐步成长为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开辟服务企业新路径,探索为企业开具司法证明,助力某生物医学公司顺利上市2

  积极服务科技创新。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3645人,起诉4160人,办理了全国首宗侵犯5G商业秘密案等新型犯罪案件。注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与市科创委、市场监管委会签《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法律保护进民企”专项行动,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最大合力。

  积极防范金融风险。高标准建设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发布《深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14人,办理了“云联惠”3“钱爸爸”4等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案件。积极参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引导265家P2P平台良性退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建立涉洗钱犯罪同步审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批捕19人,办理了涉案金额达1200万元的苏某涉嫌洗钱案5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三年来共批捕1617人,起诉1609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212人,不诉62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0条。成功办理了全国扫黑办首批督办的、涉案人数达155人的陈某涉黑案6等一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铲除黑恶毒瘤,还社会以安宁。着眼长效常治,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监管、娱乐场所管理、执法规范化等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573份,有力促进了社会治理。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刑事检察工作助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5262人,受理审查起诉194446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37342人,起诉164386人,办理了邓某等人颠覆国家政权和贺某“基因编辑婴儿”等一批大要案。六年来,全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46.7%,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21件、撤案343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法院改判108件,全国最大“老鼠仓”犯罪马某案7、被害人达1.7万人的“广文所”系列诈骗案8等一批案件得到公正改判。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以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674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14件,六年增幅达148.3%。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2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9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3337件。集中开展打击虚假诉讼9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10,审查虚假诉讼案84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26人;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28件,督促收缴执行款2312万元,办案总数和收缴金额居全省第一。

  公益诉讼11检察工作全面推开。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五大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个人信息、消费者权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76件,办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羊台山毁林建别墅案、全省首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支持省消协提起了全国首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通过办案,督促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7600余亩,治理被污染河流10条,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2亿元。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助推反腐倡廉。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12,顺利完成反贪反渎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改革后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47人,目前已提起公诉249人。积极行使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14类职务犯罪侦查职能13,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8人,办理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14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群众更有安全感幸福感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突出维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今年3月1日法律生效以来起诉3人,有效震慑了相关犯罪。开展高空坠物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完善房屋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和房屋安全管理技术标准。联合市减灾救灾联合会、深圳广电集团等单位举办高空坠物警示展,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突出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2718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和疫苗安全专项监督,组织对全市1583所学校食堂、1034家餐饮单位以及623家疫苗接种点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更安心。

  突出维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窨井盖管理和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对机场、火车站、口岸等重点场所以及全市54个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就发现的窨井盖、无障碍出行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动与城管、水务、住建等部门沟通,督促提升管理水平,让市民出行更放心。

  突出维护老百姓“钱袋子”的安全。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4780人,起诉44237人。积极参与 “断卡”行动15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起诉6676人,办理了江某等248人网络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

  四、坚持人权保障理念,不断深化司法文明建设

  增进司法人文关怀,彰显检察工作温度,以司法文明引领法治文明、促进城市文明。

  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0402人、不诉3618人。秉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准确把握正当防卫与犯罪界限,依法维护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利。办理了在押人员郑某涉嫌故意伤害案16,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严惩“牢头狱霸”6人。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出台专门规范,积极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17,对情节轻微的,不捕6823人、不诉14018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共建议改变强制措施4517人。2020年全市审前羁押率比2015年下降了29个百分点。

  强化人格权司法保护。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旗帜鲜明地保护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依法打击诬告陷害、损害商业信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侵犯人格权犯罪,批捕475人,起诉467人,办理了张某雇佣水军损害某国际著名鞋业品牌商业信誉案。

  注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犯罪,批捕猥亵儿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嫌疑人3181人,起诉4329人。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在全国率先制定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标准,市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体,办理案件100件120人,发放救助金598.7万元。

  不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打造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坚持做到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妥善办理信访案件26523件,全市5个接待窗口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

  五、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改革综合效能,打造特区检察新品牌。

  积极承担改革试点任务。共承担最高检、省检察院改革试点任务18项。在全国率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四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试点,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实践样本。率先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建设19,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和推广。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3317件。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与“四大检察”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检察职能体系。率先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实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者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一办到底。强化检察机关履职保障,提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4份工作意见和特区立法20

  不断推动司法办案规范化。统一办案标准,围绕职务犯罪、醉驾、毒品、走私等,与监察委、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系列指导意见。强化案件质量考评,组织评查案件6260件。强化检委会审查把关作用,两级院检委会改变承办人意见895件,市检察院撤销基层检察院不当决定11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把脉问诊”。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制度,为司法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制定智慧检务建设规划纲要。在全国率先创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推动政法机关跨部门办案平台、远程视频提审庭审、智慧出庭系统建设,牵头制定全国政法机关首个电子卷宗制作标准,率先开发运行办案责任制数据监测平台。

  六、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立足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不断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配合市委巡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筑牢检察人员政治忠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的“三个规定”,出台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

  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开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等专题培训,创办“检察业务大讲堂”,组织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业务竞赛。六年来,有15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48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76人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办理的40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重心下沉,出台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新成立前海、龙华、坪山、光明、深汕特别合作区5个基层检察院,支持开展“五好基层院”“一院一品”建设。坚持办案资源向基层倾斜,全市检察机关75.4%的政法专项编制、77%的检察官员额配置在基层。有5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强化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报告、通报工作,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70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486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14人次。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制定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办法,完善约见检察官制度,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等监督评议案件105件,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宣告98场,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公开案件信息超过22万条、检察微博微信1.5万余条,市检察院连续两届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政法新媒体百强”。

  各位代表,过去的六年,是全市检察机关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六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六年;是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检察公信力显著提升的六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双区”建设的主动性还需加强,工作举措的针对性有待提升;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司法为民理念还需进一步树牢;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等等。对此,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刚刚闭幕的市第七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一个时期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宏伟蓝图。未来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先行示范为目标,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着力建设高素质特区检察队伍,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地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的服务保障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1+10+10”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继续抓紧抓实抗疫情、稳经济、谋发展各项工作,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企业刑事合规试点工作,像爱护眼睛一样呵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服务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保护机制,服务科技创新。推动完善海洋检察体系,服务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二是坚定不移地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的情怀为人民追求幸福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承担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深圳更安全更稳定。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促进美丽深圳建设。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网络化司法救助体系。

  三是坚定不移地加强法律监督,以更大的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对侦查机关刑事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探索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推动建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审判机关民事执行相衔接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坚定不移地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以更强的决心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健全员额动态调整和惩戒机制,推动检察管理现代化。推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全面推行公开听证,以透明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加强大湾区司法交流,探索与港澳司法机关开展司法协作。

  五是坚定不移地强化队伍建设,以更严的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干部培养、使用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探索建立在基层检察院派驻纪检专员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研究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眼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为深圳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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