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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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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陈伟元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伟元

主席团: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会前,计划预算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查,对坂澜大道、梅林山公园、新安医院、贝丽中学、梧桐山-三洲田登山环道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议。计划预算委员会在初步审查和专题审议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审查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2年,市政府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着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保稳定,基本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业和外贸发展面临较多困难,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社会建设相对滞后,部分民生项目建设进度较慢,政府投资效率和效益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思路清晰,目标适宜,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得当,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总体安排合理可行。计划预算委员会建议批准《关于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三、为了更好地完成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我市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找准突破口,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重点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医药卫生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等改革。推进前海建设和制度创新,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

(二)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积极引导民间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深设立总部,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三)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使广大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优先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提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住房保障、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关注弱势群体,完善救助服务体系。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制定实施特区一体化新三年计划。加大对原特区外各区的规划建设力度,推进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完善市政配套和公用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政府投入继续向原特区外倾斜,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型功能区开发,推动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新区高水平高质量建设。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深圳。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质量。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逐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众参与,提高政府投资的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继续推进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加强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的统筹策划工作,优化项目用地,加快建设进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和审计监督,及时跟踪、发现、纠正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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