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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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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7月至9月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根据《深圳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的规定,现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向社会予以公告。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反馈执法检查组。本次公告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日。

  执法检查组联系方式:

  郭兵杰   0755-82108597   0755-82108743(传真)

  guobingjie@szrd.gov.cn(电子信箱)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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