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三件大会议案 发挥“法律巡视”作用 推动先行先试法规落地

发布时间:2022-04-13

  4月12日下午,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今年大会议案三件。其中两件为监督案,代表呼吁对《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两部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作用推动先行先试法规落地。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于去年9月1日实施,是国内首部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代表们建议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启动执法检查,并邀请残疾人参加,通过执法检查夯实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主体的责任,建立无障碍城市建设长效机制,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以此拥有更多获得感。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于2020年10月实施,给前海改革探索提供更大空间。条例规定,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在港澳已经批准上市但是尚未获境内注册批准的,可以在指定的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使用。李继朝等代表认为,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进行国际医疗药品和器械准入与应用试点是推进深港澳跨境医疗服务衔接,满足自贸片区居民健康生活的需求。然而,由于缺乏实施细则,这个条款在落地时遇到障碍。他呼吁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尽快制定发布《条例》相关实施细则,让法规更好落实。

  本次大会还确立一个立法案,叶强等代表建议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洁净产业促进条例》,以更好保障国家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服务高精尖(或精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洁净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