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习近平主持会议
深圳人大网欢迎您!
首页 > 人大概览 > 机构设置 > 计划预算委员会
常委会机构图

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产生并受其领导,对其负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市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金融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事宜。

  二、负责审查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期和长期计划草案;初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期和长期计划的调整方案。

  三、负责审查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初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方案、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和待安排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方案。

  四、负责审查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预算草案;初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报告和预算调整方案。

  五、负责审查提请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的市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和决算草案;负责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绩效审计报告的初审,监督绩效审计情况。

  七、负责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规草案和有关决议、决定事项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委工作范围内的监督工作事项,监督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情况,包括国土基金、住房基金、社保基金等。

  九、负责拟定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本委工作范围内的议案和工作方案,并依法进行跟踪处理。

  十、负责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本委工作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函的回复;草拟本委工作范围内的法规实施问题请示的答复和法规解释的意见。

  十一、按照职责分工,对市人民政府、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十二、对本委负责工作联系的法规实施单位上一年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提交审查报告。

  十三、受理本委工作范围内的申诉、控告和检举。

  十四、督促办理与本委业务有关的议案和代表重点建议,提出初审意见。

  十五、承办人民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六、办理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委员:  戴 毅 

  副主任委员: 张德宏   

  委    员:(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王志栋

王启文

王晖 

邓舸

朱秀兰(女) 

朱闻博 

刘波 

江向阳

许建洲   

李咏霞(女) 

肖幼美(女) 

辛杰

张春杰 

陈寿 

郑阳 

聂国辉

郭万达 

章顺文

谢兰军 

熊佩锦

  预算工委主任: 戴 毅       

  预算工委副主任:  张德宏    

全国人大
请选择
各地人大
请选择
一府两院
请选择
各区人大
请选择
首页 顶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