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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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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9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骆文智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23次主任会议,圆满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立法工作成效显著。新制定法规3件,全面修订法规2件,修正法规4件,通过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件,分批次对133件现行有效法规进行了技术性修改,人大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开展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项视察7次、专题调研6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4项,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    

——决定任免依法行使。作出重大事项决定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人次,组织47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得到充分体现。    

——代表工作更具活力。各级人大代表进站联系群众30000人次,召开代表议事会412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8人次,提出议案建议825件,履职形式更加丰富多样。    

——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制定和修订常委会工作制度8项,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办法规定15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2800人次,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坚持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使命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常委会党组共召开35次会议38个议题传达学习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12次,举办辅导讲座5次,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50余次,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多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王伟中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法律实施监督、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具体落实工作举措,并将调研成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转化为依法履职、推动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当好先行示范。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勇于实践创新当好先行示范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活动,重点在五个方面深入开展大学习,在十个方面当好先行示范广泛开展大讨论,在六个方面努力实现大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各类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65场,收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撰写的意见建议1768份,形成多方参与、比学赶超、勇于先行、当好示范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勇于实践创新、当好先行示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两项政策文件,以大学习、大讨论推动工作能力大提高,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两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为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一)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强化立法引领,健全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机制,主动适应深圳改革开放和创新实践需要,从立法层面加快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切实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紧扣改革需要,立足先行示范,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意见要求,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前提下,梳理出第一批立法需求项目清单,包括:(1)新制定和修改需要创新变通法律法规49项;(2)需要提请全国人大以及国务院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定13项;(3)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我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就重大改革事项进行专项立法4项。第一时间向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请示汇报,争取国家和省级层面就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给予更多指导和支持。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研究经济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含义、程序、重点、范围。建立省、市人大沟通协调制度,成立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协调解决特区立法中的相关问题。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按照市委“1+10+10”工作安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修订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强化党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完善股权设置,加强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监管,为股份合作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从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制度创新,明确业主共有物业范围,完善业主大会备案制度,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文明行为条例控制吸烟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提升城市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深圳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陆海统筹、统一规划和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三)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项目确定、法规草案起草、法规审议修改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立法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计划、重要法规草案和法规审议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立法项目提出机制,全面系统掌握社会立法需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增强政府立法计划与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协同性。完善法规草案审议机制,依法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审议,保证有充足时间逐项审议草案条文,并认真研究吸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及时将法规草案和起草修改说明印发给人大代表,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社区立法联系点和企业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凝聚共识,把立法公开贯穿立法全过程。    

(四)推进宪法法律全面实施。严格落实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法规、决定141件,其中经济特区法规119件,设区的市法规21件,关于法规问题的决定1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改完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接受备案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3件。对74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专项审查,形成深圳市级行政许可条件审查报告并提出审查建议,推动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12·4”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举行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强化监督工作的实效和权威    

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注重发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力求做到精准监督、深入监督、持续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加快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前海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建设,以及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专题调研,推动前海扩大对外开放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规则衔接,建立健全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探索完善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高地。组织部分在深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视察深中通道、莲塘口岸和机场扩建项目建设情况,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交通重点工程加快建设进度。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扶贫协作与合作交流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扶贫协作专题调研,推动完善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拓宽扶贫合作领域。听取和审议我市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及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视察水污染治理和污水管网建设,以及三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推动治水长效机制建设和治水攻坚工作提质提效。    

(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情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深圳质量发展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题调研,推动政府拿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生产成本上升、产业用地紧缺、人才住房严重不足、企业外迁等问题,千方百计稳住工业增长,持续推进民营企业降成本、增效益、促转型,以更大力度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夯实产业安全基础。    

(四)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构建计划预算预先审查、重点审查、初步审查、大会审查四审机制,开展对2020年度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实质性审查,调减了部门预算支出,优化了预算编制内容。推动财政预算审查向政策拓展,专题审议医疗卫生支出预算,专项检查三名工程等重大支出执行情况,保障支出政策落地。依法审查批准2018年决算、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开展政府投资跟踪监督,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预算查询、分析、预警等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绩效审计及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    

(五)积极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提高民办教师福利待遇、加大教育用地供应力度、深入实施民办学校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中医药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六)着力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听取和审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就商事登记、政务服务等领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市政府深化放管服强区放权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效率,实现政府职能向高层次转变,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两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听取和审议公安机关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和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督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严格履行法律责任、有效实施法律法规。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强化基础研究、提升核心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打牢坚实基础。开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执法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10个区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屠宰场等进行实地检查,推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依法行使决定任免,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决定11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以立法形式在全国首次设立企业家日,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引领更多社会主体创业创新。依法作出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大力推动形成养老服务的制度保障体系,实现老有颐养,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依法作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推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大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切实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二)认真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落实市委人事安排,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3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2人,审查确认代表当选资格和代表资格终止55人。依法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宪法宣誓,不断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修订《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选举任免程序。    

(三)推进干部依法履职监督。制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依法履职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并选取20%主要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贯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等,通过开展对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全面检验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工作成效,促进任命干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履职水平。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激发代表工作的动力与活力    

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保证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更好地发挥代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优势。    

(一)践行两个联系工作制度。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常态化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推进两个联系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拓展代表基层活动网络阵地,建立覆盖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的社区联络站网络平台,打通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广家、站、点一体建设模式,加强联络站示范点建设,全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增至240 个,四级人大代表在社区联络站驻站接访基层群众18081人次,市、区、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增至40个,人大代表联系点增至316个,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代表建议更贴民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联络动态》刊发深圳代表工作先进经验。    

(二)充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邀请68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拓宽常委会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代表议事会代表大讲堂代表来了代表电视问政会代表访谈等平台作用,全年共开展代表议事会”412场、网络直播代表大讲堂”3期、代表来了”252期,推动各级人大代表依法高效履职。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基层人大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各代表联络站建立统一规范的履职档案,做到履职有记载、述职有依据。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活动月,集中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3326人次,合力推动解决573个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和事关深圳长远发展的问题。    

(三)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交825件议案建议,涉及事项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占92.7%,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关于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和扶持力度,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重点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大统筹管理力度,解决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的重点建议》,市人大代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委会加强重点督办、持续跟踪推进,并专题听取市政府落实重点建议情况汇报,会议审议认为市政府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道路反复开挖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建议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拿出更有力、更务实、更具体的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对城市更新、辅警队伍建设、物业条例修订等42件已办结议案建议进行了回头看,并将回头看结果纳入考核办理工作指标体系,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双满意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持续抓好自身建设,着力强化人大一线意识,坚持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在工作上坚持一线标准,在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依法行使各项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一)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担当作为、筑牢初心使命,在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受到全面、系统、深刻的教育洗礼。共制定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2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认真总结主题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出台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成果,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始终践行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依法依规完善机构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拓宽人大工作职能,组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委会工作机构,更有力地加强社会民生建设,推进社会建设领域地方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强化社会领域工作的监督,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健全机关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制度和法定程序,以落实议事程序为重点,规范常委会会议报告制度、请假制度和审议意见交办工作,使常委会更加有序规范运行,工作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三)抓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常委会会议期间,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升素养。通过干部职务提拔和职务晋升、内部轮岗、干部选调等方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系统检视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求新求精推进基层人大建设。举办基层人大创新案例研讨推进会,总结推广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审议、民生实事票决制等基层人大创新案例,不断巩固我市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果。如福田区探索创新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介入式审查监督;罗湖区授权街道人大工委对本街道代表团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盐田区积极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南山区举办先行示范论坛周,专家、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未来蓝图和发展路径;宝安区在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试点推行全周期工作法龙岗区全面推开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龙华区创新开发代表履职积分量化评估系统,打造智慧+”代表履职平台;坪山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地方标准光明区借力互联网+”,精心打造智慧人大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大鹏新区建立了辖区第一个人大代表之家。一个个鲜活的基层创新案例,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是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家作主的生动展示。    

此外,常委会还积极开展外事侨务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自20个国家的议会等高级别代表团23批。人大常委会领导率团出访4批,共12个国家,加强了与各国议会的交流联系,助力一带一路及深圳企业走出去。协助全国人大在深圳举办第五期少数民族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认真抓好信访工作。上线并试运行常委会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全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将信访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信访事项统筹督办力度,努力提高信访来访接待办理实效。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产业就业扶贫,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村容村貌,鼓励、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贫困户、贫困村两个100%脱贫出列目标。着力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动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态势,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特色,增强人大宣传影响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在上级人大的悉心指导下,在中共深圳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团结奋斗、积极进取的结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协同努力,离不开全市人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热情支持和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市人大换届之年,在座的大部分人大代表都将在换届时卸任,深圳人大代表履职热情高、能力强、素质好,积极参与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以依法规范的履职成效,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深圳的实践创新,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人民不会忘记。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几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支持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任务与立法工作力量不相称,立法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的计划性、系统性还不够,持续跟踪问效有待进一步强化;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监督还不到位,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还需继续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常委会自身建设离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0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六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能力为着力点,依法履行职责,勇于实践创新,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深圳实践创新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等制度机制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履职实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当好先行示范。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勇于实践创新、当好先行示范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努力在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和基层人大建设等十个方面当好先行示范,以富有成效的人大履职实践为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以一流的法治建设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保驾护航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最根本、最重要就是在工作中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着力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落实今年立法计划,全年拟安排法规项目23件,其中继续审议1件、初次审议22件,重点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牢牢扭住五大战略定位五个率先重点任务开展立法。围绕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制定或修改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绿色金融发展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数据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等,更好推动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法治城市示范,制定或修改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国际仲裁院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等,推动深圳打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城市。围绕建设城市文明典范,制定或修改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更新条例、文物和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大力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建设民生幸福标杆,制定或修改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健康条例、中医药条例、职业教育条例、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建设可持续发展先锋,制定或修改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排水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域污染防治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若干规定等,推动深圳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执法检查3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3项,代表视察9项,专题调研7项,重点围绕推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围绕促进双区建设,听取和审议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推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科学谋划新时期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高口岸通关便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视察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航空新城、轨道交通、深圳口岸改造等建设情况。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外贸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加强数据保护和利用、推进深圳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专题调研。围绕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听取和审议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视察我市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水质保障工程等。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听取和审议我市高中教育发展情况、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医疗保障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社会办医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就高中教育发展情况、医疗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加强社会建设领域立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际一流职业教育专题调研。围绕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专题调研。    

坚持依法规范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着力推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年拟作出重大事项决定4项,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和执行的决定》,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城市示范建设,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法治城市示范建设的决定》,更好发挥《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壮大我市生物医药产业,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决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作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善育的决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检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实施情况,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围绕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宣誓、任前法律考试、任职表态等制度,全面开展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监督,促进勤勉规范履职。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实际行动展示新时代特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落实两个联系工作制度。健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专门研究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办好人大代表之家,组织代表定期进站履职、参加调研视察活动,更加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持续扩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等活动机制,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月、人大代表议事会、人大代表大讲堂、人大代表电视问政会等活动,做精做优《代表来了》、《履职中的人大代表》等代表履职电视栏目,促进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水平。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质增效,健全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制度和长效办理机制,监督一府一委两院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集中督办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持续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推动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服务代表工作的整体效能。认真开展新当选代表初任培训和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人大业务素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报道宣传市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展现代表履职风采,讲好人大故事,发出人大声音。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着力锻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规党纪,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基层支部、每一名党员,努力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人大干部整体素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持续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加强立法人才资源配置,充实立法工作力量,提升立法能力素质。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在追求更高更好更优更强上下功夫求突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出新出彩、展现人大作为。    

四、认真开展换届选举,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今年是市人大换届年,将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不折不扣贯彻市委意图、体现人民意志,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保证选举质量。依法组织好代表选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把好政治关、廉洁关、法律关、程序关,力争选出政治素质好、群众公信度高、履职能力强的新一届人大代表。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换届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廉洁底线,用铁的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严肃性,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同志们,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蓝图已经绘就,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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