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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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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2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天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深圳市委的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共审议法规17项,通过14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对8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1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8项;对3项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工作视察18次;开展工作调研2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去年以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进行了认真思考、反复调研,在总结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了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在提升立法水平、增强监督实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人事任免权、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为常委会高标准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指导。常委会按照《意见》要求,扎实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成效。

一、发扬民主,注重质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常委会重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改革的“破”与法制的“立”的关系;在立法中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到新的高度,引导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立法成为凝聚社会共识、增进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

(一)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常委会大力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深度、广度上有新发展、新进步。一是按照大小主次、轻重缓急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突出立法重点,科学编制2013、2014年立法计划。二是将开门立法贯穿立法全过程。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各阶段,通过媒体进行新闻发布,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反映意见和诉求。如制定的行业协会条例,共征集到各界意见3000多条,控制吸烟条例共组织了7次听证会,使这些法规更客观稳妥地反映了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三是制定了立法后评估办法,对法规条文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四是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加强法律助理培训,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程序保证和专业支持。

(二)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常委会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完善社会立法作为重点,审议了一批重要社会领域法规。制定了行业协会条例,在放开一业多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服务职能、依法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首次通过立法遏制被救助人忘恩负义、诬告陷害救助人的行为,有利于鼓励助人为乐、弘扬社会正气。修改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提高罚款额度,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塑造国际化城市良好形象具有积极作用。为促进人口有序调控,推进人口管理改革,起草了居住证条例草案稿。此外,还审议了全民健身条例和集体协商条例等。

(三)加强经济领域和城市管理立法。制定了技术转移条例,在技术转移主体、转移保障和转移促进等方面作出许多创新性规定,为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条例,针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频发的问题,明确了使用单位的“首负责任”。常委会还高度重视在立法中科学把握责、权、利关系,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如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范了执法程序,强调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使综合执法工作更加以人为本、更加文明规范。修改房地产登记条例,规范收费标准,简化登记材料。修改房屋租赁条例,取消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还根据国家立法和形势的发展变化,修改了规划土地监察、科技创新等条例,废止了警察巡查等条例。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取得重要进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

(一)首次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是党的十八大的明确要求。常委会将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创新制度,着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绩。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我市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推动政府首次编制全口径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纳入本级预算草案提交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实现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的新突破。制定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规程和评估体系,在制度规范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构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格局。提前介入计划预算编制,建立预审制度,首次组织100名市人大代表和18名咨询专家进行预先审查。这次大会上,各位代表审查全口径预算的文件和流程,就是一年来常委会和市政府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的成果。

(二)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常委会将执法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加以推进。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涉及面广、执法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常委会制定了详尽的监督落实方案,比照条例规定,提出了明确的执法要求。市政府20个部门和六个区及管委会共制定工作方案38个,狠抓落实,法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常委会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走访了6个行业协会30多家中小微企业,向市政府提出了落实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善人才环境等意见,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还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二是首次开展法规全面梳理工作,制定了对我市现行有效153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和综合评价的方案,并纳入我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方案。三是开展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四是加强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工作报告,要求“两院”注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注重程序合法,注重司法公开。“两院”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了司法公开制度,推进了司法公正。

(三)突出对全市重点工作的监督。去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三年,为深入了解实施进展,检验实施成效,常委会组织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监督,采用点面结合、专家与代表结合的方式,对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1+4评估报告,督促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中的问题,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国际化城市建设是全市“三化一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际化城市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的工作。常委会还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监督力度,选取龙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规划法治化、低碳发展、前海建设、轨道交通、生态控制线管理、大浪时尚创意城规划建设、家具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广深沿江高速增设沙井出入口等多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督促市政府解决存在的问题,高质量地推进相关工作。

(四)突出对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吃喝放心”、“空气清新”,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常委会持续将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重点,坚持年年抓,持之以恒,紧抓不懈。去年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大力惩治食品安全犯罪,加大民生司法保护力度。采取执法检查、重点建议督办等“组合”监督手段,加强对“油改气”、“油改电”、机动车尾气监测、大气污染与疾病防控试点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要求政府以源头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突破口,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空气污染问题。“住有所居”也是民生热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围绕保障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问题现场提问,政府部门现场回答,媒体公开报道,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常委会还对打击信息诈骗犯罪、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海域污染防治、石马河淡水河以及茅洲河污染治理、餐厨垃圾处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了视察调研,督促政府逐步解决这些难题。

(五)大力提升信访工作实效。建立了信访信息投诉分析、信访研判联席会议、信访案件分析点评、强化督办力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领导接访制度。“两院”和六区人大的信访工作普遍得到加强,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100多件次,比上年下降20%左右,信访工作实效有较大提高。

三、健全制度,加大力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体现。常委会以修改法规、健全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一)完善法规制度。对《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行了全面修改,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加了“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应当事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条款;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列出具体内容;细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决定监督执行的方式,为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打牢了法制基础,提供了明确依据。

(二)行使审查批准权。依法审查了计划预算方面的议案18项,审查批准议案3项,确保计划预算安排符合法定程序,提高计划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督促政府部门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审查批准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市本级超收收入和调入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民生领域,保证民生项目资金的落实。

应市政府的提请,常委会作出了《关于适时调整本市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支持市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打造便民服务型政府。

四、强化保障,提升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体制机制,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双向联系,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

(一)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通过绩效考核、专题专案督办、不满意报告专项审议、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等方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目前,9件议案和796件建议已基本办理答复完毕,一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其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等3项重点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专题向常委会作汇报,办理成效明显。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建议已办结。

(二)创新代表活动平台和议事形式。组织了主题为“走进基层,服务民生”的代表活动月,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2200多人次,推动解决问题160多个。支持各区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举办了“选民见面会”、“民生议事会”、“代表议事会”等活动。举办了以“加强人大工作”和“破解交通困局”为主题的两期代表论坛,代表议事更趋生动、更富实效。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联络站发展到141个,去年各级人大代表通过社区联络站联系群众27593 人次,开展视察调研5491人次。

(三)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丰富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和开展闭会期间活动更加广泛、深入、主动。去年,代表积极关注坝光燃煤电厂、深圳湾污染治理、深港边界环保合作、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常委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依法督促政府部门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常委会依法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加强培训,支持和引导代表通过法律途径和合理渠道推动问题解决,完善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提升了代表履职的效果。

五、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作风、组织、制度建设,为依法高质高效履职打牢坚实基础、提供坚强保障。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有效激发了全体干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和秘书长办公厅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上,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经过积极争取,在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六届人大代表从420名增加到5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从45名增加到49名。建立了立法、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6次。召开常委会会议7 次,主任会议20次、主任办公会议28次。举办机关干部学习交流会2次。编印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度汇编》。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公文系统。启动了对汕尾市捷胜镇石岗村的“双到”扶贫工作。加强了人大宣传工作,一年来,中央、省、市媒体共发表宣传深圳人大工作的稿件6000余篇

(三)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的交流,接待了来自13个国家的议会、友好城市代表团100多人。召开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市、区人大在立法、监督、普法教育、代表工作等方面加强了工作联动。发挥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作用,协助全国人大举办了两期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培训全国人大代表130名,为各省市区县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举办培训班67批次,培训人数3400多名,还为各区人大代表进高校举办了8期培训班。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创新理论推动实践,不断赋予人大制度新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色,推动人大事业创新发展;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清大小主次、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人民,从人民的实践创造中汲取智慧,从人民的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真正反映好、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质量优先,摒弃形式主义,尊重客观规律,确保人大依法履职的实效和水平;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作为履职动力和保证,使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的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和“两院”密切配合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新闻界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许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立法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4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我们要始终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为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宏伟奋斗目标履行好神圣职责,担负起时代重任,作出应有的贡献!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推动、保障和促进改革为工作重心,以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为工作重心,按照市委五届十八次全会的部署,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深化改革,加强立法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涉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主动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对一些应兴应革的事项,秉持立法先行,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大胆探索试验,今年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学校安全、居住证管理、住房公积金、廉洁城市、网络安全、健康产业等立法调研工作,力争制定数项先行先试法规,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奠定有法可依的前提和基础。

要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建立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制度。加大人大起草法规的数量,防止法规起草中的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探索举行立法辩论会,邀请不同利益群体,就法规的重要制度设计开展辩论。选取部分法规,召开听证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2015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建议稿。

常委会不仅要立好法,还要让群众知道法,真正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将着力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立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宣传,充分发挥区人大和人大代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普法教育,使立法的全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全过程。今年重点开展控制吸烟、文明行为促进、养犬等条例的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围绕重点难点,加大监督力度

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大局,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各种障碍,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协调建立市政府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机制。

今年将重点开展以下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重大改革事项的监督和支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对行政管理体制、商事登记制度等领域的改革事项开展监督。支持前海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事法律制度,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拟对3-4项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3项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按照市委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专项行动的要求,采取普法教育、视察调研、建章立制、专题询问等形式,对养犬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饮用水源保护、文明行为促进和控制吸烟等6项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继续对我市实施一年以上的153项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按照全部实施、部分实施和未实施等情况,分别推进法规修改、执法监督等工作。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选取部分法规,对其立法质量、执法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为开展立法、执法监督提供参考。三是继续推进计划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落实常委会有关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力度。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已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并实现预定的目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监督,促进政府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四是对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对各城市组团交通联系干道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督促加快原特区内外交通一体化建设。督促政府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提升全市文明道德水平。五是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和支持,要求政府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举措,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促进大气质量好转。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六是促进和支持司法改革。对司法改革工作开展调研,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支持司法机关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职能特点、符合工作规律的司法人员职业分类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前海商事等专门法院。

三、围绕服务保障,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论坛、民生议政会、代表议事会、代表述职会、代表接访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建设,更多地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评估、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继续加强社区联络站建设,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促进联络站更好地发挥作用。继续加强代表培训,研究建立代表网上学习系统。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改进重点建议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实效。制定代表询问规则,探索由代表联名,就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询问。

今年,我市将启动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将在市委领导下,加强调研,认真筹划,配合市委扩大代表推选的群众基础,优化代表结构比例,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提升代表和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四、围绕建章立制,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树立新作风、展示新形象、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努力形成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要从有利于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的原则出发,对一些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议事规则和惯例,适时进行修改,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权、询问权、动议权和表决权,保证人大工作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

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以及自身建设等各项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创新,使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完善常委会机关组织、人事、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设置和区人大代表机构设立。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外交往,加强与全国、省和区人大的工作联系。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争取为今后的人大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市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谱写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篇章,为深圳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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