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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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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谭国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创新,着力保障和推动改革发展

常委会突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去年共通过法规32件,还有6件正在审议中。

(一)突出社会立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文明有序是一个城市走向国际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常委会在全国首开先河,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十大不文明违法行为作出一系列制度规范,如累计加重处罚、社区劳动服务、建立文明档案、鼓励举报监督等,对于强化市民文明意识,形成文明习惯,弘扬文明风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常委会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性别平等的专项法规。条例明确了男女价值平等、机会平等和权利平等的理念,确立了反性别歧视、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等制度,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和关爱。

为规范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人口管理和服务措施、生育政策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作出规范,其中有关境外超生、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滥用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常委会还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明确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基数、补缴、待遇补发等内容,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将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对象扩大到非深户籍人口,首创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使失业者能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两个法规完善了我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经济立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商事登记制度是广东省和我市确定的重点改革项目。常委会以立法推动改革,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该规定借鉴了国际惯例,确立了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谁批准谁监管、年度报备和经营异常记录等制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

我市是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城市。为加强碳排放法制建设,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确立了碳排放配额、碳排放抵消、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该规定作为我国首部规范碳排放管理的法规,为国家相关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对我市经济向低碳转型,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常委会还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有力地打击了“霸王条款”现象,促进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为使我市法规更好地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发展需要,常委会加强了对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去年修改了反走私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创业投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12项法规;废止了企业破产、合伙、财产拍卖等6项法规。如交通安全处罚及管理条例,在国家交通安全法修改后,常委会及时修法,加重了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了我市的交通安全管理。

常委会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过程。在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开展了3轮民意调查,召开了4次立法论证会,回收调查问卷30万份,吸纳各方意见对条例修改11次。在修改养老保险条例中,收集到各方意见建议5000多条。通过广纳民言、广聚民智,保证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去年,我市隆重召开了纪念深圳经济特区立法20周年座谈会,全面总结了特区立法20年来的经验和成就,提出了新形势下特区立法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重大事项审议批准,着力推进全市中心工作

常委会加强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批准,去年共作出决议、决定10项,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中心工作的开展。

(一)认真做好计划预算审查批准工作

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是全市人民关注的大事。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市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和财政预决算的科学管理,先后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土地出让收支、国有资产收益预决算、社保基金预决算以及相关审计工作的专项报告,审查了2011年市本级决算,2012年本级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并作出批准决议,要求市政府强化部门资金使用责任,合理配置投资项目资金。组织对5个政府投资项目、2个部门预算、2项专项资金进行专题审议,促进审查批准工作由形式向实质转变,提高了计划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常委会还积极推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去年,我市39个政府部门均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提高了我市公共财政透明度。

(二)支持市政府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困难

受欧债危机和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去年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非常严峻。7月份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后,市政府向市人大汇报了我市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市政府为应对经济困难采取的措施,指出了上半年经济发展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指标的差距,以及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支持市政府按照既定方针和目标,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抓质量不动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决完成年度任务。常委会还依法开展了一系列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对我市外贸进出口、传统优势产业、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粮食安全等开展了视察调研,促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要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视察前海建设情况,督促市政府大胆改革创新,完善前海发展规划,加快深港合作,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推进“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是去年全省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全力保障和推动这项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开展“三打两建”的工作报告,组织了专题视察,充分肯定了我市“三打两建”的工作成果,要求“一府两院”继续保持“三打”的强劲势头,加大对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民生司法保护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惩治了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促进了社会诚信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监督工作,着力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常委会努力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中首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去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次,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安全、城市更新、中小企业发展、交通整治、社会养老等,并重点强化了审议前的视察调研、审议后的意见转办、跟踪督办等工作。首次开展了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满意度测评,对市政府关于“文化建设改革创新专项工作情况”、市中级法院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三项工作报告进行测评,结果总体满意,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二)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常委会提出要像打击“醉驾”一样推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去年,常委会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并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围绕食品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监测、餐厨垃圾管理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分管副市长以及市经贸信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询问,媒体进行全程录播和跟踪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常委会持续推动下,市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局,全面整合监管职能,健全检查监测制度,在打击“添加剂”、“地沟油”、“私宰肉”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实效,促进了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通过办理重点建议增强监督实效

去年,常委会把“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和“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等三项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交通管理和食品安全两项重点建议,在常委会的连续督办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常委会同意办结。对加强养老服务的重点建议,在常委会督办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办理力度,制定了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和拓展养老服务项目等4个方面共30项措施,这些措施经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今年逐项落实。

(四)开展视察检查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去年,常委会开展视察检查16次,内容大多事关民生热点问题。跨界河流治理是省人大连续四年督办的一项重要工作,深、莞、惠三市人民高度关注。常委会去年再次组织大规模视察,督促政府拨付2.5亿元解决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确保工程如期完工。在省人大主要领导率队检查中,我市三条主要跨界河流整治阶段达标,效果显著,受到省人大检查组的高度肯定。交通整治也是常委会持续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常委会加强了对交通安全管理和处罚两个条例执行情况的视察检查,督促政府严格实施法规,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交通秩序。去年,我市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幅攀升的情况下,交通拥堵率、事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遵守交规、礼让行人、不闯红灯等渐成风尚,立法效益显现,整治成效突出。常委会还通过视察推动我市医疗改革,督促加快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一批重点医院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加强监督的重要途径。去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0133 批次,并依法进行了转办、交办和办理。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积极参加接访群众,批阅群众来信,依法推动了一批重点信访案的办理。还邀请代表参与信访案办理过程,增强了办理实效。

去年,常委会还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了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

四、加强代表及人事任免工作,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主体。常委会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代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认真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我市专门召开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推选了6名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选举产生了30名省人大代表。经过常委会努力争取,我市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1名全国人大代表和7名省人大代表名额,代表中民主党派、妇女以及农民工比例都有不同程度增加,代表结构更加合理。

(二)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常委会把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形式。一年来,35个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158次,参与代表1536人次。如城建规划小组就生态控制线管理提出了建议,教育小组就学前教育进行了讨论,内务司法小组对司法改革开展了调研,外事侨务台小组就光明集团土地确权登记提出了意见,常委会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促进了相关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去年全市代表社区联络站增加到138个,各级人大代表到联络站开展联系群众和接访活动9000多人次,推动解决具体问题1600多件,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8件,建议767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30件。常委会专门召开议案建议交办会,落实办理单位,加强跟踪督办,掌握办理信息,要求办理单位及时回复代表,对不满意的加强督办力度,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截至目前,各项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总体满意。

(四)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工作

常委会定期向代表通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等活动,使代表与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更为紧密。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倾听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常委会还加强了代表培训,去年组织了100多名市人大代表到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学习,对我市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27人次,组织任前法律考试42人次。

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履职效能

常委会及机关不断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一)常委会建设有新的提升。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不断改进工作,在思想政治建设和依法履职能力等各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和提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议事等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四是坚持服务人民,时刻牢记权力机关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最大关切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五是坚持求真务实,保证工作不走形式,对重点工作连年紧抓,毫不松劲,力求实效。六是坚持围绕中心,着眼全局,努力形成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常委会议事决策能力水平不断进步。去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2次,还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各项会议选题准、标准高、组织严,有力地推动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机关建设有新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各委办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如预算委集中学习计划预算审查法律法规,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去年共修编各项制度127项,促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调查研究取得实效,围绕垃圾分类处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专项调研取得了重要成果。干部队伍更具活力,注重干部梯队培养,一批年轻干部走上新的岗位。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入。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风廉政制度得到完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市人大机关党委被评为“深圳市创先争优‘鹏城先锋’先进基层组织”。对湛江市遂溪县南山村为期三年的扶贫工作圆满完成,共筹集和投入700万元资金,完成了11类扶贫项目,使当地群众收入翻番,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三)交往交流有新的发展。接待了贝宁共和国议会议长、瑞士联邦议会瑞中委员会主席、匈牙利国会副主席等率领的13批120人次外国议会代表团,批准了与以色列海法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加强了与港、澳、台的交流,学习三地食品监管、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密切了与香港在前海立法方面的合作。组织到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地考察,学习兄弟省市科学发展和人大工作的经验。加强与我市各区人大的联系和工作联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市人大培训中心作用,协助培训全国人大代表266名、各省市区县人大代表1350名、人大干部1250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配合,与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有不少薄弱环节。比如:特区立法的探索、创新、试验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仍需加强,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为代表服务保障的水平有待继续提高;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抓改革、促转型、提质量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深圳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我市新一轮改革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全面改善,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进改革创新。综合运用立法、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继续争当改革开放排头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社区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培育。推动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实施,加快前海开发和建设步伐。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文化管理体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等领域的改革。

——加强立法保障。充分发挥两个立法权的优势,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坚持以立法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重点开展社区建设、城市更新、集体协商、房屋租赁、垃圾分类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社会救助、教育督导以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技术转移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调研,重视法规修改、废止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工作。

——保证法律实施。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城市建设水平。

——强化财政监督。积极探索对市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听取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报告,推动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社会保障等预算的编制和实质性监督工作。继续督促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努力实现“阳光财政”。开展“十二五”中期评估专项监督,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督。

——促进转型升级。支持市政府切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等专项报告。继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城市更新、河流污染治理、海洋资源利用等视察工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相关设施和制度建设。推进城市一体化建设,推动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新区高水平发展。

——推动民生改善。继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市政府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打击违法行为,保障我市食品安全。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医疗体制改革、劳动就业、学前教育、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社康中心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保障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着力提高全市人民幸福指数。

——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专项报告,促进“两院”公正司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深圳”建设。

——保障代表权利。以下基层、访代表、转作风为主线,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与立法、监督的工作机制。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加强代表培训,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推进设立区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加强代表社区联络站建设,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大力弘扬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艰苦朴素等优良作风,努力建设务实、清明、高效的权力机关。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能力建设,提高会议审议水平和质量。加强人大理论研究,为发展和创新人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健全党风廉政责任机制。加强地方议会外交,促进对外交流。

各位代表,新时期新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牢记特区使命,勇挑工作重担,坚持服务人民,不断开拓创新,为深圳经济特区新一轮建设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制定、修订、废止和在审法规目录.doc

附件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决议决定目录.doc

附件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目录.doc

附件四: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工作视察目录.doc

附件五: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专题调研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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