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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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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3在深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

 

各位代表:

现将计划预算委员会去年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年主要工作设想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计划预算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创了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推动全口径预算编制,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突破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精神,全力推动全口径预算编制和审查批准工作,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本级预算草案提交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突破。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去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许勤市长、白天主任专门就贯彻落实全口径预决算工作进行了研究。全国“两会”后,白天主任向王荣书记汇报,王荣书记要求市人大在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工作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经与政府沟通和协调,就如何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工作达成共识,按照先调研明确思路,制定规范性文件,待时机成熟再上升为特区法规的步骤,稳步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根据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成立了白天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小组会议,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以及起草规程、开展课题调研两个子方案,部署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相关工作。

(二)深入调研,明确要求。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委员会通过充分调研和协调沟通,大力夯实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一是开展系列调研。白天主任、刘军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市财政委进行了调研,推进全口径预算有关工作的落实。此外,委员会赴香港立法会、广东省人大、广州市人大、武汉市人大调研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做法。二是充分协调沟通。委员会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6次沟通协调,赴市发改、财政、国资、社保等部门调研走访5次,正式发文征求意见2次,开展专家论证2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是制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委员会起草了该意见,并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印送市政府,从全面、及时、刚性、沟通、公开等五个方面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作出决定,强化监督。为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起草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的决定》,并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地方人大首个关于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决定》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方式,明确了市政府负责编制市本级全口径预算决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等事项。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将于2014年代表大会上实现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批准。

(四)推进编制,按时印发。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经多轮沟通协调,出台意见和决定,督促政府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进建立健全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和其他各项预算之间功能清晰、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预算编制深度得到全面提高。在委员会的大力推动下,2014年全口径预算草案大部分预算科目达到功能分类(类、款、项)中“项”的深度,更加详尽、细化、清晰、可读。三是督促政府部门提前编制计划和预算草案。在委员会的积极推进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发改委、财政委比往年前提编制计划和预算,首次实现了在代表大会召开前10天通过网络平台和U盘等两种方式将计划和预算草案发至全体代表手上,方便代表行使职权。

二、建章立制,构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格局

委员会紧扣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程序和内容,制定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规程和评估体系,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建立起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构建了我市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格局。

(一)出台规程,明确审查监督程序。为了规范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程序,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提升现行做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规程》。一是采用系统论方式编制。委员会系统梳理预算过程的各工作环节,采用系统论方法制定《规程》,从起草到实施按照系统设计、结构识别、系统调试、系统运作、系统优化等五个步骤进行,形成指导我市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和程序。二是突出“五专十新”。“五专”,《规程》对专题审议、专项跟踪、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专家论证等五种主要的审查监督方式方法作出规定。“十新”,《规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下,对审查监督方式方法进行完善和创新,在全口径、专家库、会议开放、预先审查、答辩、信息报告、审计回应、公开、违规处理等十个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三是形成系统结构图。《规程》涉及预算管理、审查和监督的环节共计51个,并根据流程设计形成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系统结构图,可作为编制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计划、推行责任管理的依据,建立了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出台评估体系,明确审查监督内容。为规范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内容,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系统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制定了《深圳市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评估体系》。一是根据审查内容设定指标体系。评估体系设有预算审查、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等3套评估指标,每套指标体系设有3级细化指标。指标主要来源于14部法律法规共87条具体规定以及市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分别从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性等3个方面对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二是评估体系可多元应用。评估体系是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审查以及咨询专家开展专家论证时的评估打分表,也可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审查预决算草案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编制预决算的参考指引。2013年,委员会使用评估体系对决算草案、预算草案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初审报告的重要依据,该做法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的充分肯定。

(三)开展市委重大课题调研,明确审查监督思路。深圳市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调研是2013年市委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之一。委员会采取了外地调研、部门走访、文献及法律法规梳理、历史研究、比较研究、专家论证等多种方法进行调查研究。调研报告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在借鉴全国人大、其他省市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对我市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的建议,为我市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提供了理论依据。

(四)提前介入,建立健全预审制度。委员会按照《规程》的规定,围绕代表关注的民生支出和政府投资项目,提前介入计划预算编制,首次开展了以调研论证为主要内容的预先审查和征求意见工作,提高了计划预算草案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代表参与度较高。在政府正式向人大提交计划预算草案之前,组织全市6个代表团共100名市人大代表和18名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对计划预算进行预审,参与的代表约占全部代表人数的1/4。二是预审范围覆盖面广。代表和专家对预算草案、重点民生事项主要部门的部门预算、坪山新区预算,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和10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审查,涉及13个政府部门和3个功能区,覆盖面较广。三是预审意见跟踪到位。预审会议收集了意见建议共183条,委员会召开预审意见交办会,跟踪预审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积极与代表沟通,吸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委员会起草预审情况报告,提交计划预算委员会初审会议和代表大会,为审查2014年计划预算提供依据。

三、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形成监督与支持规划实施的新局面

贯彻落实《监督法》的规定,深入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检查规划中期实施效果,监督和支持“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十二五”规划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为了更好地推进评估监督工作,计划预算委会同内务司法工委、经济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开展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重点对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交通、住房保障、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等4个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监督,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提高了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深入实际,调研视察。委员会采取组织视察、对照检查、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实地走访等各种形式,深入调研规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广泛深入调研。赴市发改委、科创委等7个部门调研规划纲要以及重点专项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赴前海、盐田、光明、坪山、大鹏调研新型功能区发展、特区一体化进展等有关情况;赴“蛇口网谷”、“南山云谷”调研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与集聚区规划建设情况;与省人大调研组共同调研企业转型升级等情况。二是组织代表视察。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分两个视察组对国际低碳城、龙岗河干流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华大基因、盐田高级中学等进行了视察,了解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检查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彩田路北延段、益田大厦等6个“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了解我市教育、卫生、环境生态、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三)开门监督,推进实施。委员会实行“开门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提高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组织常委会委员、相关工委委员、代表专业小组成员、人大代表参与中期评估监督和调研工作,开展了专家咨询和论证,充分听取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在市人大网站上开展了“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意见调查”活动,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根据调研和视察的情况,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委员会会同相关工委起草形成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中期评估监督“1+4”调研报告,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督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审查监督和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委员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审查了提请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议的计划预算方面的议案共18项,确保计划预算安排符合法定程序,提高计划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一)加强经常性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了市本级决算、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我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报告、社保基金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了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财政支出科学合理。

(二)加强审计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继续完善审计整改发现问题现场询问、回应和报告制度。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市财政专项资金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监督。联合市投资审计专业局,对彩田路北延段、孙逸仙心血管医院迁址新建工程等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全过程监督项目的审查批准、实施建设以及竣工结算等环节。改进监督方式,组织代表与市发改委、审计专业局负责同志一同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并现场解决一些问题,如推动解决了彩田路北延段福田公安分局扣车场搬迁等问题,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

(五)加强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完成了《深圳市会计条例》的初审工作,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修订工作。根据常委会关于清理法规的要求,对我委对口联系部门负责实施的15项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职责分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等3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对口联系单位2012年度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对《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提出修改意见。此外,对市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预决算审查批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进行研究,并代拟处理意见。

五、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提高到新水平

委员会注重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充实审查监督力量,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筹建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制定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聘请了经济、财税、审计、法律、会计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22名专家作为首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专家库成员参加了多项计划预算审查会议,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二是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胜来深作关于“预算法修订及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有关问题”的专题讲座,提高委员会预算监督水平。三是加强与各区人大的交流与联系。召开市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会议,赴福田区、南山、盐田、宝安等区人大调研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情况,密切了市区人大财经工作的联系。四是其它工作。坚持委员会会议、办公例会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办理了4项政协提案,督办了3项代表建议案。

2013年,计划预算委员会在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查监督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审查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4年度的重点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计划预算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计划和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为提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作出贡献。

一、加大计划审查监督力度。密切跟踪宏观经济环境和形势,加大力度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实施情况,推动经济动力结构优化调整,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查监督评估体系,完善计划审查监督方式和内容。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完善跟踪监督机制,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更加规范。

二、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认真执行《规程》和《评估体系》,加大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中亟待解决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推进财政预算、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继续监督和支持审计机关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加强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法规全面梳理工作,汇总、分析、综合所联系法规实施部门的法规梳理情况,提交法规梳理情况报告。推进注册会计师条例、审计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相关工作创新、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结合审计工作形势和我市法治化建设需要,开展绩效审计立法调研,加强绩效审计工作。继续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

四、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委员会工作制度,提高工作实效。扩大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吸收更多的专业力量辅助委员会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组织开展计划预算监督活动。加强与各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与交流。继续做好建议和议案办理等其它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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