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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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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223日在深圳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庄礼祥

 

         

各位代表:

我受刘玉浦主任的委托,代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两个立法权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保障促进作用。全年新制定法规10项,修改1项,废止1项,还有3项法规草案正在审议和修改中,顺利完成了2008年度立法计划。

突出重点,加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立法。为促进我市科技创新,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制定了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该条例对科技创新的内涵给予了正确的界定,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采购以及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推动我市高科技产业进一步发展。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和劳动关系的结构性变化,有效实施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制定了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该条例从深圳的实际需要出发,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劳动关系立法的有益经验,从法律制度上就劳动关系中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协调服务与监管、劳动关系争议处理与救助、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劳动关系信用评价和惩戒、劳动争议调解、停工事件的谈判及冷静期等重要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该条例通过实施后,社会普遍关注,各方反应良好,全国人大领导给予了较高评价。为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立文化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制定了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该条例要求政府制定文化产业促进目录,重点扶持具有知识产权文化企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这些规定对于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还制定了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规。为坚决遏制违法建筑,稳妥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问题和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常委会正在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规定,着力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此外,还废止了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以适应我市居住证制度改革,使来深建设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尊重。

创新机制,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一是更加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对于一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广泛听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如在制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时,将法规草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先后召开20多场座谈会,征求企业、劳动员工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3600多条,同时,还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以及香港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与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衔接,使条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可行。又如审议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中关于“一次性装修”问题时,我们主动将法规草案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和公告,公开讨论。二是试行立法辩论制度。去年在立法听证制度的基础上,首次试行了立法辩论制度。在审议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过程中,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有关专家、业界人士和公众代表等,就条例草案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公开辩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0余家新闻单位现场采访,奥一网和深圳新闻网全程直播,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和中国人大网等主要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网页总数达到3万余篇。实践证明,只有建立健全民意表达、反馈和吸收机制,立法才能真正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立法质量才能不断提高。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把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落实民生实事和推进解决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开展执法检查3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项,其他工作报告16项,组织视察21项,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大力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审查批准了2007年本级决算、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预算调整方案、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安排方案等5项议案,保证了计划预算安排符合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2007年度国土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200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上半年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决算、2008年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及2007年决算、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2008年绩效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10多项报告。常委会还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的影响,及时发现计划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全年的经济发展目标。组织代表视察了6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低收入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调研,督促政府加大对直接惠及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常委会突出了计划预算审查重点。一是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形式。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首次对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专门聘请专业研究机构设计评价体系和调查问卷,召开了7次评估评审会议,组织代表和专家对总体规划及6个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向企业、行业协会、居民开展了大范围的问卷调查,让人民群众参与对政府工作的绩效评估,新闻媒体全程报道此项活动,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这项工作既充分反映了民意,又体现了监督工作的专业性,是拓展民主监督形式的有益尝试。二是建立审计回应制度。在审议预算执行和绩效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说明情况,回答委员的询问。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推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多,在本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64人次就此提出了13件代表建议。为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充分肯定市政府划定并通过政府规章形式明确城市生态保护控制界线的重大意义,要求市政府充分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适当调整优化控制线范围;积极为线内既有建筑和生产经营性项目办理手续、提供出路;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引导线内居民和企业走出困境;强化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遏制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为深入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坚定事业单位改革的信念,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进一步重视研究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常委会还通过加强执法检查,促进解决科学发展和民生问题。开展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专项报告,督促市政府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机制,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强化污染减排责任考核,2008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有所提高;龙岗河、新洲河、福田河、观澜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明显下降,促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还对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先后两次听取市政府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政府的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并多次开展视察检查,督促政府创新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管理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学校安全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千家万户,200612月以来,常委会持续开展了规模较大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进解决学校安全问题,学校安全状况逐渐好转。去年,我们又对设置学校安全主任、购买学生人身伤害保险等措施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督促落实,目前已取得可喜成效。

努力推进司法监督。改革和完善法院、检察院司法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规定的程序,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两院”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内部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要求“两院”提高对自身监督的认识,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对监督制度的评估,加强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加快改进完善自身监督措施和机制,进一步实行“阳光司法”。常委会还对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决定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加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生效判决的主动履行率上升,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大力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服务,支持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加大力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常委会把办理落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8件议案,采纳代表意见,已制定法规1件,在审1件,正在起草1件,列入2009年立法计划5件,暂未列入立法计划、已向代表解释说明的6件,转请其他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论证的4件。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643件,90%以上已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因条件不具备或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和留作参考的不到10%,答复代表后总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9%

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议案,三年多来,常委会高度重视督办工作,紧扣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四大体系”建设,先后开展了8次大型视察活动,深入生产销售单位和基层明察暗访,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联动督办,强力推进该议案办理工作。市、区政府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议案提出的任务基本完成,目标基本实现。该项议案已于今年1月办结。

去年,常委会把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经营管理、关于进一步规范午托班管理两项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同时,继续跟踪督办2007年的交通秩序管理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两项重点建议。四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由于市政府强力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严格监督,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2008年完成保障性住房租售6006套,新增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用地任务已基本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29个项目用地也已全部落实;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得到规范,去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89家,落实17块用地作为废旧物品回收分拣场所;规范午托班管理取得明显进展,政府采取建设公办学校食堂、强化安全责任、配备卫生技术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全面清理无证无照午托班等措施,促进午托班管理向规范化发展。

2007年和2008年的代表建议中,分别有5件和3件建议办理答复后,代表仍然不满意。常委会认为,相关建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代表不满意都有其理由,相关职能部门应继续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从2008年起,对政府16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今年拟增加11个部门为绩效评估单位,评估结果和代表评估的意见都向社会公开。

加强联系,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工作。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使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经常化。开通和完善了代表履行职责信息管理系统,督促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常委会依法开展的日常工作,如立法调研论证、执法监督、视察检查都邀请代表参加,把代表作为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的依靠力量。坚持走访代表和代表约见常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协助代表向有关国家机关转交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联系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在市属媒体开辟专栏,宣传介绍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开展评选表彰先进代表专业小组、优秀代表活动,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职。

拓展平台,创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为了进一步拓宽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广设立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制定了《关于试行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指导意见》和《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已建立起94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以市、区人大代表为主体、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也按区域参加活动。截止20091月份,共有568名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联络站开展接访、走访群众活动,200多名专职、兼职和义务联络员为联络站提供服务。通过代表社区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更趋紧密,工作更加扎实。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正在逐步成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工作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平台。

四、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实践的自觉性有较大提高,认真查找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的差距,深刻分析了主、客观原因,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改,有些整改措施已落实到去年的工作中并取得初步的成效,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二是不断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议事决策等各方面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加强了沟通,既监督又支持,协调一致地工作。三是加强了作风建设,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多,反映群众呼声意见多,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多。四是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团结和谐,务实为民。2008年度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26次主任会议,工作强度高于往年,工作效率也有较大提高。

去年,常委会还富有成效地完成了其他一些重要工作。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窗口和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平台,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797件次,均依法进行了处理;群众反映的重点信案272件,结案处理251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67人次。外事侨务工作有新的发展,常委会共接待10多个国家议员及各界友好人士15200多人次,海外侨胞9150多人次,还通过组团出访,加强了与国外议会和华侨华人社团、港澳社团的联谊工作,扩大了深圳的国际影响,促进了合作交流。常委会还加强了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的工作联系,人大培训中心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许多方面做得还不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在充分运用立法权特别是特区立法权、从法规制度上冲破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方面做得还不够;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有待加强,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的实效还不够明显,监督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仍须进一步拓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立法重点,进一步夯实保障和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的制度基础

坚持立法为民,以立法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认真组织编制和实施2009年度立法计划。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相关配套立法工作,重点做好促进金融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领域的立法。今年将新制定法规约10件,同时认真做好有关法规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完善法规多元起草模式,创新人大代表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委托立法的管理办法,继续跟进2008年度委托调研论证的两部法规的情况,适时进入起草和审议程序。选择一至两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请立法专业代表小组的代表参与论证、调研、修改等立法过程。

二、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

加强计划预算审查工作,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投入。选择五至六个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查,向社会公布结果。

围绕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和“三促进一保持”的决策部署,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实施配套方案的落实;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听取市政府关于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我市水污染的治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听取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专业化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听取市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确保经济稳步增长的专项工作报告,就“金融危机与深圳产业结构调整”课题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对策,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提供依据。

从我市全局性的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分析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二至三项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继续对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对市政府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生态控制线进一步调整优化。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物流业发展情况和能源重要物质储备工作进行视察。进一步依法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监督“两院”改革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市检察院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对市政府今年向人民群众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和支持政府抓好落实,办好实事,兑现承诺。

三、创新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小组活动、执法检查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专用网络,提高使用效率;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绩效评估,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报力度,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听取办理工作的专项报告;实行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制度,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解决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畅通民意表达、构建和谐社会、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建设稳步推进。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学习,完善措施,抓好整改,更加坚定地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人大各项工作中。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有效机制和途径,推动人大工作上新的台阶。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民谋利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回顾过去,我们为深圳的日益繁荣深感自豪;展望将来,我们对深圳更加美好的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深圳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共和国六十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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