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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楚平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下旬召开

发布时间: 2023-06-25

  6月2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下旬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草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草案)》;审查广州、惠州、潮州、揭阳以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关法规;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22年省级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省政府关于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等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交办工作,扎实做好跟踪问效,强化调研检查成果运用,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要扎实抓好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规范执行,更好地服务保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规范高效运行。要高度重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组织保障工作,做足提前量、打好主动仗,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叶贞琴、张硕辅、肖亚非、刘雅红、谭玲、许红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吕业升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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