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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人事任免信息

发布时间: 2012-03-19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陈彪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李平的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杨洪的深圳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讯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洪存伟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敏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道才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管林根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霍敏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傅新江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黄常青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慈云西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郭勇忠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姜君伟、翟墨、王畅、梁乐乐、赵霞、郭亚、王成明、张秀萍、高洁、王勇、范志勇、翁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慈云西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郭勇忠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廖炜冕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孟昭文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接受陈彪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李华楠辞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7日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报告,确认杨洪、贺海涛、罗莉、霍敏、余新国、张道才、胡利群、何永志、黄卿扎等9人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鉴于刘建、刘学强、彭桂华、袁宝成、王毅、叶民辉、吴纵锄、廖澍华、陈玉堂、麦旺枝、何小培、卢守雄等12人分别向其选举单位提出辞职请求并得到批准,其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07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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