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计划(第二批)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0-04-06
(2010年4月2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市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计划(第二批)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深圳市2010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计划(第二批)。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突出投资重点,更多地向民生领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以及特区外倾斜;采取有效措施拉动社会投资,防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多依赖政府的倾向;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监督机制,项目论证阶段要注重听取市民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推进政府投资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