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返回首页

市人大拟就审计报告作出决议责成市政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05-10-12

  在9月22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陈志刚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此次主要审计了市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等情况。从审计报告看,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存在不少问题。市人大拟就审计报告作出决议,责成市政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关注深圳人大公众号

掌握人大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