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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深圳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亮点回眸

发布时间: 2021-02-04

  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破冰”,在深圳注册的科技企业可以实施“同股不同权”,深圳市民有了社保“第六险”……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回望刚刚过去的2020年,这些与城市改革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密切相关的新举措、新突破、新探索,都来自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推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以高质量立法、高效能监督引领和保障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多部创新立法破解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

  去年8月26日,在深圳经济特区40岁生日当天,《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获通过, 其初衷是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特别是创业失败者有机会重新出发。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这项立法获得国内外媒体强烈关注,日本《日经新闻》提出,深圳经验可以作为中国其他城市推行个人破产制度的样本。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新制定法规15部,修改法规9部,是近年来立法数量最多、效率最高的一年。

  创新是这些立法的共同关键词。《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是我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赋予这片“特区中的特区”更多先行先试的权利;《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是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70%以上归属完成人;《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是我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创新提出“钉子户”可实施政府个别征收,以破解当前城市更新的“拆迁难”。

  这些开全国先河的法规还有很多:《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次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为深圳实现老有颐养提供法治保障……这些创新立法着力破解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扎实推动深圳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也为国家层面和其他地区立法率先探索、积累经验。

  为疫情防控筑起“法治屏障”

  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去年春节前后悄然而至。这次疫情,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非常时期,非常挑战。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隐瞒疫情如何处罚?什么情况下可以紧急征用物资?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复工……去年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律支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野生动物交易与滥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去年3月底,被称为深圳版“禁野令”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获通过,彻底叫停一切交易和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以法制变革筑起抗疫防线。

  随着我国疫情形势趋于平稳,根据公共卫生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立法修法工作也有条不紊展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要求,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这意味着流感患者要戴口罩等成为强制行为。《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等法规,根据疫情防控暴露的短板和取得的经验,提出建立公共卫生事件社会举报制度、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奖励制度等全新举措,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监督工作动真碰硬见实效

  厨余垃圾要定时投放,但不是所有市民都方便在规定的时间内扔垃圾,制定政策时有为他们考虑过吗?很多人说在深圳中考读个公办高中比高考考个好大学还难,增加公办普高学位政府有什么具体举措?

  专题询问会、代表问政会都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代表电视问政会和两场专题询问会,从问垃圾分类,到问高中建设、问医疗保障,代表提问一针见血,不留情面。多个政府部门“一把手”到会直面问题,诚恳作答。每一场会议都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担纲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可以说,人大和政府都“蛮拼的”。

  这些询问会和问政会都“问”出了成效,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根据计划,“十四五”期间,我市高中教育投入规模将超过500亿元,增加学位超过10万个。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五个率先”重点任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养老、住房等民生事项,打出一套有力度、有实效的监督工作“组合拳”。

  比如,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让监督的压力转化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动力。此次检查,直接推动了这两项法规的修改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由此再“升级”,对技术调查官制度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代表履职既通“天线”又接“地气”

  深圳有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一年来,从为疫情防控、“十四五”规划建言,到接访社区群众推动交通教育医疗等难题的解决,他们的履职既通“天线”,又接“地气”。

  如何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职?市人大常委会也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

  ——启动“代表活动月”组织十大主题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3700多人次走进基层,参加各项履职活动,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620多个,赢得市民点赞。

  ——建设街道级人大代表之家,挂牌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讲基地,与此前成立的全市200多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和600多个社区代表联络点一起组成“家、站、点”,成为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平台。

  ——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对21件人大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办理组织了专项督办,促使代表提出的意见得到较好采纳和落实。许多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提了不白提,履职的动力更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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