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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百余部法规去年实施有喜有忧 部分法规没细则影响实施

发布时间: 2012-04-19

  2011年度我市百余项法规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是部分法规的实施细则迟迟没有颁布,影响了法规的有效实施。昨天(2012年4月17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上,各工委报告了上年度该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法规实施情况审查报告。

  多部法规盼实施细则早日出台

  根据审查报告,我市的各项法规去年基本上能得到认真执行。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0年施行以来,尽管两年间全市机动车增加了60万辆,但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这与法规加大对冲红灯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对泥头车的规范分不开。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有难题。与条例相配套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参与社会服务具体办法》一直没有出台,使法规得不到有效实施。这不是个案,一些法规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进展缓慢。比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迟迟没有颁布,影响了法规有效实施。

  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待明确

  校园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审查报告,《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相关政府部门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学校承担责任过重、管理要求过高。市教育局认为,考虑教育的长远发展,将安全责任过多转嫁给学校不利于形成科学的教育理念。该局与市法制办共同建议结合国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同时,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比较成熟悉的内容提升到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条例的适用范围,确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应重新确定无偿献血奖励标准

  作为一个爱心之城,定期无偿献血成为许多深圳市民的习惯,《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就是我国有关无偿献血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条例确定我市实施的是无偿献血与有偿献血相结合的双轨制度,这与国家《献血法》明确规定的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相冲突。

  报告建议修改我市无偿献血条例,去除有关有偿献血的内容。同时,我市相关办法在奖项的设备和奖励的标准均不能适应我市无偿献血形势的发展,也远远跟不上2010年实施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使得这个标准无法执行,建议重新规定表彰奖励的标准。

  公共场所禁烟范围要扩大

  审查发现,《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种种问题。比如,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范围过于狭窄,禁烟场所范围与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不符。另一方面,该条例规定的是卫生行政部门单一执法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国相当程度存在的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卫生行政部门独木难支。建议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执法监督制度,并鼓励志愿者、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控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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