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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成立特区立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1-02

摘要:人大立法经验尚显不足,应大胆借鉴国外立法会成功经验,深圳市人大昨日透露,深圳拟成立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人大将在立法中起主导作用,而不只是参与、审议立法。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人大立法经验尚显不足,应大胆借鉴国外立法会成功经验,深圳市人大昨日透露,深圳拟成立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人大将在立法中起主导作用,而不只是参与、审议立法。

《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是由深圳市委出台,《意见》明确立法由人大主导,并在立法规划和计划制定、法规起草、审议、实施监督、民主立法等5个环节进行制度设计,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深圳市人大昨日透露,接下来将进一步明确《意见》的规定,作为配套文件逐步跟进出台,形成1+ N的人大立法配套制度,确定《意见》可操作性。

《意见》提出立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制度,而立法论证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要求,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导向,加强对法规的科学论证。《意见》还规定,健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制度,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征求民意,集中民智。白天要求,保证在发扬民主中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以立法的民主带动立法的科学,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

“人大立法经验尚且不足,应借鉴国外立法会的成功经验,还应加大人大立法的理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亚英认为,人大拟成立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人大以前对立法只是参与、审议,现在明确要求人大全面主导立法。“深圳有特区立法经验20多年,应该全面总结创新,成立立法研究会,起到立法的主导作用。”黄亚英解释,这个主导作用是要求全方位全过程主导立法,从立法的规划到执法检查。今后还要实现人员专职化、会议常态会,而不只是一两个月开一次会。

而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则介绍,要坚持开门立法,实现立法渠道多元化。市人大法制委还透露,数易其稿后,已编制好立法技术规范,为立法提供技术标准,对人大立法规范化、制度化打下基础。内务司法工委则认为,立法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在立法中让公众懂法、守法。以实施交通严管重罚后为例,机动车交通事故从100万机动车辆每年150万单,到去年机动车保有量250万辆下降至10万单,死亡率也从1200多人降至470多人,万辆汽车死亡率接近香港标准,可见立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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