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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大立法活动都将进行听证

发布时间: 2013-04-17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记者获悉,今后我市凡是在立法中与社会各方面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都要以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六类立法项目,共109项,其中继续审议项目6项,拟新提交审议项目22项,预备项目12项,调研项目62项。

  昨天的会议通过《关于科学立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法规草案应当在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全文公布,并在深圳主要媒体刊登标题新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还应当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全文公布。

  《意见》还规定立法中有七类情形应当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论证。比如,新设、变更或者取消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与社会各方面利益密切相关的制度的情形等。

  此外,昨天的会议还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等事项。(记者屈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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