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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化和公园条例》立法听证会首见绿地率指标

发布时间: 2013-10-23

  “深圳的市政公园不得设立会所、高档餐馆”这样的条例也出现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稿)》将绿化和公园建设内容融合在一起

  深圳新闻网10月22日讯(记者 张玲)新名词“绿地率指标”出现了;“深圳的市政公园不得设立会所、高档餐馆”这样的条例也出现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草案稿)》(以下简称草案稿)将绿化和公园建设内容融合在一起,力图给深圳带来更多清新的绿能量。10月22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举行立法听证会,就草案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绿地率指标在立法中予以明确

  以广东省的绿地率指标为蓝本,结合深圳实际情况,草案稿明确规定了深圳市的绿地率指标,创新了绿化方式,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在落实绿地率指标方面的责任。草案稿要求在规划许可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确保绿地率指标落到实处。参会的听证代表认为,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是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绿化品质的重要保障,确有必要予以明确。

  记者发现,草案稿对市政公园的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更为明确。包括公园开放每天必须满足16个小时,草案稿对公园内机动车管理以及大型活动管理、禁止行为等都做了规范。

  为了保证市政公园的公益性质,草案稿做了三大创新,包括:坚持市政公园免费,扩大经营性公园减免费的范围并明确减免费的具体标准;规定市政公园内的经营项目应当招投标,防止腐败发生;不得规划建设与公园公益性质相违背的项目,不得设立会所、高档餐馆等。

  对各种违反绿化、砍伐树木等行为,草案稿明确了相应的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并实行定格罚款,规范了自由裁量权。

  上述内容都成为立法听证会上众人发表意见最集中的焦点。深圳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将会认真吸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稿后,年内提请市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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