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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委将规范“专车”服务纳入立法调研计划

发布时间: 2015-03-11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日前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记者从中获悉,规范专车服务纳入了管理部门2015年立法调研计划。

  专车服务的合法性需立法解决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各类出租车16275辆。1994年12月26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是国内最早的出租小汽车行业管理地方性法规,先后于1998、2000、2002、2004年进行了4次修订。距2004年最近一次修订又过去了11年。市交委提出,该条例应在出租车服务模式创新方面适应群众日益提升的服务要求。

  据了解,除2012年底投放绿色出租车外,我市近几年来分批组织投放试运营的电动出租车,并于2014年投放多功能出租车,该条例对这些出租车车型和运营服务特殊要求等特点缺乏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规定,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出租车服务形式。

  此外,2014年以来,美国预约出租车运营商Uber(优步)进军我市预约出租车市场,与此同时,随着“滴滴专车”、“快的专车”等手机召车软件的发展,国内运营商预约出租车服务也迅速发展起来。市交委的报告认为,虽然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对预约出租车作出规定,但仍然有许多问题尚未明确,如预约出租车投放方式、营运模式、数量控制以及运营管理服务要求等,该规定都未作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

  市交委提出,目前游离于预约出租车之外的租赁企业与代驾服务企业合作提供的专车服务业务的合法性,以及引导其规范经营,需要在立法中进行深入研究并解决相关问题。据透露,市交通运输委已经将该条例的修改纳入了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类)。

  明确将游艇旅游码头纳入港口管理

  市交委在《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中称,该条例为推动港口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深圳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23亿吨,挂靠深圳港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235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403.6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3.26%,保持全球集装箱港第三排位。

  

  市交委在报告中指出,我市岸线资源缺乏,适合建设各类客货运、旅游码头的岸线资源尤其稀缺。除市交通运输委纳入规划的客运、货运码头外,尚有众多自发形成的游艇旅游码头、部分政府部门自行建设的公务码头等。各主体各自为政,既不利于港口岸线的集约高效利用,也无法保障海上客货运输主航道的通航安全。该条例虽对深圳港及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定义,但对游艇旅游码头岸线、政府公务码头岸线未作规定,监管也较为薄弱。市交委认为,需要通过修改该条例,对《港口法》定义的港口范围进行细化和明确,将占用港口岸线、使用海上通航资源的游艇旅游码头等明确纳入我市港口管理。

  办理养犬登记无需缴费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从2006年7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8年多时间,急需修订作进一步完善。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犬只新登记上牌11294只。市城管局认为,该局简化办证流程,提供了咨询、登记、检验、免疫“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头一年45个养犬许可登记点的基础上,将登记点增加到了158个,得益于这些举措,全市办证量明显上升,全年新增的养犬许可办证量已超过头一年办证量的6倍。然而,令城管部门困扰的是,《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养犬登记需要收费,到2014年初,省物价部门和市发改部门发布了相关文件,与该收费规定有所冲突。城管局为此紧急停止了收取养犬登记费。此外,《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类经营市场的经营行为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犬类经营商户及相关行业缺乏规范监管,同时对病犬、遗弃犬没有做出相关约束,对日渐兴起的“宠物医院”也缺少规范管理。市城管局认为,基于这些原因,我市要适时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记者 彭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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