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控制、减轻和消除灾害事故引起的危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现将《条例(草案)》及有关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518035
传真:88101041
电子邮箱:fzwyh@szrd.gov.cn
附件:附件1: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的说明.doc
附件2:《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草案)》.doc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