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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09-28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1厅8委:办公厅、法制委员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别下设办公室。各委的政工人事、行政后勤管理均由办公厅负责。其经费由办公厅统一预算,统一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行使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编制102名,机关单列编制9名。机关实有在编人员为110人,其中:行政人员95人、技术工人13人,雇员2人。机关离退休人员4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法定职权,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1.提升立法质量,为深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2.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搭建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机制保障。创新机制,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与深圳电视台合作建立《履职中的人大代表》专栏和“人大代表论坛”,展现人大代表履职状况、推动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对话。
 

4.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的交流,接待了来自12个国家的议会代表团100多人。召开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助全国人大举办人大代表和干部培训班。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度收入决算532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4.12万元,其他收入29.39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度机关经费支出537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73.7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58.01万元,占5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7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315.77万元,占43.1%,主要项目支出有立法费支出187万元;监督费支出105万元;会议费支出290万元;代表费支出353万元;信访费用支出12万元;机关服务支出220万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7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4个共1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用于加强与我友好城市的交流和联系;(2)学习国外先进的立法、监督管理经验;(3)用于考察侨情,慰问侨胞,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促进友谊。较预算增加三万元,增加原因为支付2013年未付出国费余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万元。较预算数减少142万元,减少原因为车改车辆减少费用发生。费用包含车改前51台车辆的全部费用。2014年我单位车辆保有量8台,购置车辆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人大系统公务接待609批,5000余人次。较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附件1: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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