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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

发布时间: 2019-05-23

  1、负责受理信访人对市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或者决议、决定的建议、意见;
        2、负责受理信访人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意见;
        3、负责受理信访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意见;
        4、负责受理信访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意见或者对其职务行为的投诉;
        5、负责受理信访人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意见或者对其职务行为的投诉;
        6、负责受理信访人对依法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信访事项;
        7、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尹  葵

  副主任张晋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粤ICP备10062497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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