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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5-23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力资源保障、民政、应急管理、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以及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的工作联系事宜。

  (二)负责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规草案和有关决议、决定事项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

  (三)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函的回复;草拟本委业务范围内的法规实施问题请示的答复和意见。

  (四)负责落实本委业务范围内的常委会监督工作事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办理社会建设监督的有关事项。

  (五)对本委负责工作联系的法规实施单位上一年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提交审查报告。

  (六)负责与本委业务有关的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

  (七)督促办理与本委业务有关的议案和代表重点建议,提出初审意见。

  (八)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何奕飞

  副主任:蒋  勇

  委  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王  梅(女)

甘照寰

李蓉蓉(女)

张育彪

张  毅

陈行甲

陈金祖

陈  勇

陈  鹏(女)

林海东

周林刚

郑为民

房  涛(女)

费英英(女)

骆泓蕖(女)

徐道稳

凌  冲

高  颖(女)

郭晓民

梁  真(女)

蒋兴华

熊  莹(女)

魏  俊

张振倪赤丹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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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81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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